五、切實做好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工作
新修改的《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審查工作,嚴格規范審查程序,嚴把準入關。另一方面要加強對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防護日常工作的監管,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行為,督促醫療機構依法做好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評價、放射診療設備檢測、個人劑量監測、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監護等各項工作。
六、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能力建設
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2009年以來,衛生部先后多次印發文件要求各地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服務體系建設,并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經費,專項用于支持各地加強職業病防治相關人員培訓、開展重點職業病哨點監測和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工作。經過2年多的努力,各地成效明顯。但是,目前仍有44%的省(區、市)沒有省級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27%的市(地)沒有職業病診斷機構,43%的縣沒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新修改的《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各地要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契機,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經費投入和政策支持,結合當地實際,充分發揮省級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的龍頭作用,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中堅作用,以及各級綜合醫院在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工作中的優勢作用,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盡快實現省級有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市級有職業病診斷機構、縣級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設目標,不斷提高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滿足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
七、積極開展學習和宣傳《職業病防治法》活動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制定學習和宣傳《職業病防治法》的方案和實施計劃。要通過召開宣貫會、研討班、學習培訓班等活動,使衛生系統職業病防治人員切實掌握此次《職業病防治法》修改的背景、內容、部門職責分工等,尤其是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職業病統計和調查分析、職業病報告管理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嚴格依法、依程序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同時要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和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客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使廣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形成全社會關愛勞動者健康、依法防治職業病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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