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交通運輸系統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發 文 號:交安監發〔2012〕121號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發布日期:2012-03-30
(五)突出重點時段,嚴防死守確保安全穩定。
1.做好節假日、“十八大”等重點時段的安全穩定工作。要結合實際,早謀劃、早安排、早部署節假日客流高峰和“十八大” 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責任,細化工作措施,重點加強車輛、船舶維修保養,加強重點區域、領域現場安全監管,嚴禁超載、超員、超速和疲勞駕駛等非法違法行為,確保重點時段人民群眾出行的安全、便捷。
2.加強汛期、臺風季節和冰凍雨雪及寒潮大風期間的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與氣象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加強預警,通過電視、廣播、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和手機短信、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及時發布強降雨、臺風、寒潮、霧霾、冰凍等天氣預警信息,提醒有關車輛、船舶和運輸場站、港口堆場、碼頭、船閘以及公路水運工程在建項目等重點區域采取措施確保安全。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做好應急搶通準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迅速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六)突出預防預控,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
1.加強形勢研判。深入分析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挑戰和壓力,理清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突出矛盾,查找重點薄弱環節,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突出預防預控,做到形勢有判斷,任務有安排,工作有目的,應對有措施,行動有實效,有效提升預防預控水平。
2.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重大安全隱患實施報備、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著重抓好“兩客一危”車輛、“四客一危”船舶、客運站、港口客運碼頭、危險貨物碼頭、庫區、橋梁隧道、渡口渡船、城市軌道交通和大型結構工程施工現場等領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加強跟蹤管理,確保得到及時有效治理,并按相關規定,及時報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
3.加強督導落實。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實,要采取日常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注重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導,嚴格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確保取得實效。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排查不力、整改不力、監管不力的有關人員,要嚴格責任追究。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部安委會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組織領導,部安委辦承擔活動的日常工作。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企業負責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的組織開展。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要求和我部部署,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加強活動情況的跟蹤督查和考核,確保“安全生產年”活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內部部門間協調配合,形成齊抓共管、齊心協力良好工作氛圍。要注重加強與相關單位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門配合、社會支持、全員參與、協調高效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活動的輿論引導,構建良好的活動氛圍。要及時報送活動信息,我部將利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動態信息》專報定期反應各地“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開展情況,交流經驗。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活動的總結,于2012年12月5日前報部安委辦(聯系人:陳佳元,聯系電話:01065292132,郵箱:
pengfp@mo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