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
2010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應急〔2010〕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0年總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2010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年三月九日
2010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
2010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工作部署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重點工作安排,以貫徹落實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各項工作措施為重點,進一步完善體系、強化建設、強基固本、提升能力,努力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應急救援能力上臺階、上水平,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繼續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作出更大的貢獻。
一、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1.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應急能力建設的指示精神,加快推進礦山、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等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和各地骨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將礦山醫療救護納入各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體系,完善礦山醫療救護三級網絡。
2. 進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搶險救援力量,探索在依托現有大型企業救援隊伍的基礎上,建立國家安全生產專業救援隊伍的試點。
3.研究制定工礦商貿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標準,推動各類企業依法建立專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沒有專職救援隊伍的企業須與相鄰專職救援隊伍簽訂救援服務協議。
4.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基層安全生產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10〕13號),大力推動基層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通過示范項目引導和推動基層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支持和引導民間組織、社會力量參加安全生產應急救援。
5.研究制定“十二五”期間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努力將其納入“十二五”期間各級安全生產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
6.以貫徹落實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為抓手,完善省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職能,加強省級煤礦救援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充實力量、理順關系、提高效率。
7.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動實現所有市(地)和重點縣(市、區)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的工作目標,推動其他縣、社區、鄉鎮、街道等基層組織落實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8.努力推進中央企業、高危行業大型企業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推動中小型企業落實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9.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綜合協調指揮與專業協調指揮之間的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絡員會議制度,建立健全區域性專業救援隊伍間的應急聯動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
10.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的出臺和配套規章的制定工作,促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的建立完善,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規章和相關標準的制定工作,不斷完善應急管理法規標準體系。大力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普及法規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加強執法檢查,依法推進應急管理工作。
11.積極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加快解決救援費用補償、隊伍建設投入、運行費用,以及救援隊員工傷保險、傷殘撫恤等制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突出問題。
12.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表彰獎勵辦法,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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