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有關企業: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即將召開。為全面貫徹落實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40次常務會議上的講話和黃菊副總理在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以及《國務院進一步加強安全
生產工作的決定》,搞好近期安全生產工作,為“兩會”的勝利召開創造一個平安、穩定的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履行好領導職責
各地區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觀,統籌本地區經濟與社會的全面發展。各級地方政府要在認真謀劃2004年安全生產工作思路的基礎上,立足當前,切實加強領導,重點做好“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一是要在“兩會”前組織本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門會議,研究和部署“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對當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加大力度切實解決,對以往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抓緊整改到位;二是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特別是對本地區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重點部位要重點進行檢查,對以往發現的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整治措施要逐項落實;三是要層層落實本地區各級政府的領導職責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加大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力度,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對各種違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嚴厲處罰;四是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針對可能出現的重、特大事故和險情做好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救援職責,確保救援物資充足和救援措施得力。
二、發揮生產經營單位主體作用,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
各地區要發揮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主體作用,積極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安全保障的各項措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生產經營單位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第一,要認真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季節性特點,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對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類關鍵設備要根據需要進行檢修和維護,對帶病運行的設備要進行修理和更換,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要堅決予以淘汰。第二,要集中精力解決以往安全生產工作中遺留的各種問題,從措施、資金、人員等方面保障隱患整治的進行,把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第三,要在內部組織自查自糾、隱患排查等活動,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認真及時地加以整改。第四,要組織各級管理人員及重要崗位的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加強事故防范意識,提高預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產過程中勞動紀律松懈、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現象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第五,對本單位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部位要制定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三、切實履行監管、監察職責,深入一線查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兩會”期間,各級負有安全監管、監察職責的部門要認真做好相關工作。要專門組織一次督促檢查,檢查中要突出重點,特別對平時基礎薄弱又缺乏嚴格管理的行業和單位以及容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現場要加強監管。
一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加大對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無照駕駛、農用車載客上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特別是對農用車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要加強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的安全監管。嚴格把好市場準入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船舶一律不得進入生產、運輸市場;切實落實漁業船舶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有效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和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及漁業船舶事故。
三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監察。對國有煤礦要嚴格檢查“一通三防”,凡超通風能力生產的一律予以停產整頓;對應關未關、明停暗開、死灰復燃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要嚴厲查處,并堅決予以關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堅決落實“先抽后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十二字方針,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四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監管。要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狀況,特別是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應急預案是否切實可行。對不具備安全條件,違章經營,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堅決予以停業整頓。要對各類游樂設施和交通運載工具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及時排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運行。
五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監管。要對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各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做到不留盲點,不留死角。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予以取締;對關閉或轉產企業存留的藥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處置。要對民爆器材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嚴厲查處私藏雷管、炸藥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為。
六要加強非煤礦山特別是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要認真吸取中石油川東鉆探公司“1223”特大井噴事故的教訓,對正在施工作業的鉆井現場(平臺)、關鍵生產裝置、要害部位及油氣站庫等易燃易爆場所進行重點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對安全生產薄弱環節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控。
四、加強值班工作,做好各種防范準備
“兩會”前后,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領導帶班、安全調度和值班、事故救援和查處做好充分安排,并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工作崗位,在“兩會”期間不要出訪和到外地出差。一旦發生險情或事故,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險和妥善處置,并按程序及時、如實上報。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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