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局關于轉發(fā)勞動人事部《關于頒布〈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guī)則〉的通知》的通知
發(fā) 文 號:京勞鍋發(fā)字〖1988〗495號
發(fā)布單位:京勞鍋發(fā)字〖1988〗495號
的合格證.
第35條 持證焊工因工作需要增加操作技能項目時,須考增加項目的操作技能,一般可不考基本知識,但改變焊接方法時,應考基本知識.
合格項目有效期滿后還需繼續(xù)擔任這項焊接工作的持證焊工,在有效期滿之前應進行重新考試.重新考試需考操作技能,必要時考基本知識.焊板的焊工若平焊項目有效期滿而重新考試又不合格時,其它板狀試件項目盡管有效期未滿,都隨之失效,考試委員會或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將這部分項目注銷.
持證焊工中斷受監(jiān)察設備的焊接工作在六個月以上,重新?lián)问鼙O(jiān)察設備焊接工作時必須重新考試.
第36條 企業(yè)如能指定職能部門對持證焊工平時的焊接質量進行檢查、記錄并定期統(tǒng)計(至少每季度一次),建立焊工焊績檔案,才可提出持證焊工的免去重新考試的申請.
持證焊工的免試按考試合格項目分別計算.有效期將滿的考試合格項目中凡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項目,由本企業(yè)考試委員會或焊工所在單位報地、省轄市或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批準并辦理簽證后,可免去重新考試.
1、連續(xù)中斷該焊接工作的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2、該項在產(chǎn)品焊接工作中每年平均的焊縫射線探傷的一次合格率均大于或等于90%.射線探傷合格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射線探傷 底片總張數(shù)-不合格底片總張數(shù)
=━━━━━━━━━━━━━━━━*100%
合格率 底片總張數(shù)
一張底片的長度按300mm計算.
對于管子對接焊接頭,探傷合格率也可按下式計算:
管環(huán)縫探 探傷環(huán)縫總條數(shù)-不合格環(huán)縫總條數(shù)
=━━━━━━━━━━━━━━━━━━*100%
傷合格率 探傷環(huán)縫總條數(shù)
當產(chǎn)品焊接工作中有超聲波探傷時,每年平均的焊縫超聲波探傷的一次合格率均大于或等于99%.超聲波探傷合格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超聲波探 超聲波探傷的焊縫總長度-超標缺陷總長度
=━━━━━━━━━━━━━━━━━━━━━*100%
傷合格率 超聲波探傷的焊縫總長度
3、焊工在產(chǎn)品焊接工作中沒有發(fā)生過同一部位返修超過兩次或因操作不當而割掉焊縫重焊或導致焊件報廢的焊接質量問題.
第37條 持證焊工的實際操作技能不能滿足產(chǎn)品焊接的要求或者違反工藝紀律以致經(jīng)常地或連續(xù)地出現(xiàn)焊接質量問題時,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應將該焊工的合格證暫時收回或吊銷.被吊銷焊工合格證者,一年內(nèi)不準參加本規(guī)則的考試.
第六章 附則
第38條 企業(yè)應根據(jù)本規(guī)則,結合本企業(yè)生產(chǎn)情況,制定持證焊工的具體管理辦法.
第39條 按本規(guī)則考試合格的焊工擔任特殊焊接工作(如特殊材料的焊接、特殊厚度的焊接、有特殊材料性能要求的堆焊、特殊的焊接結構或特殊的焊接位置等),還應按特殊要求進行考試.考試的內(nèi)容、方法和評定標準由企業(yè)按照有關產(chǎn)品設計和制造技術條件的要求做出規(guī)定.焊工合格證由企業(yè)印制和簽發(fā).考試辦法及結果應報地、省轄市或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第40條 電焊渣、等離子渣、電阻焊、摩擦焊等焊工以及焊接有色金屬的焊工,經(jīng)考試合格后才能擔任本規(guī)則第2條第1、2款中規(guī)定的有關焊接工作,以及符合第2條第2款所列條件的有色金屬容器的焊接工作.考試辦法由企業(yè)自行制定.焊工合格證由企業(yè)印制和簽發(fā).考試辦法及結果應報地、省轄市或省級勞動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附錄一
焊工考試記錄表(一)
共 頁第 頁
┏━━━━┯━━━┯━━━┯━━━━┯━━━━┯━━━━━━━━━━┓
┃編 號│ │姓 名│ │性 別 │ ┃
┠────┼───┴───┼────┼────┴──────────┨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
┠────┼───────┼────┼───────────────┨
┃考前工種│ │焊接工齡│ ┃
┠────┼───────┼────┼───────────────┨
┃技術等級│ │焊工鋼印│ ┃
┠────┼────┬──┴─┬──┴─┬─────────────┨
┃ │考試日期│考試編號│考試成績│ 主考人簽章 ┃
┃基本知識├────┼────┼────┼─────────────┨
┃ │ │ │ │ ┃
┠──┬─┴──┬─┴──┬─┴────┴┬────┬───────┨
┃ │考試日期│試件編號│考試項目(代號)│考試結果│ 主考人簽章 ┃
┃ ├────┼────┼───────┼────┼───────┨
┃ │ │ │ │ │ ┃
┃ 操 ├────┼────┼───────┼────┼───────┨
┃ │ │ │ │ │ ┃
┃ ├────┼────┼───────┼────┼───────┨
┃ 作 │ │ │ │ │ ┃
┃ ├────┼────┼───────┼────┼───────┨
┃ 技 │ │ │ │ │ ┃
┃ ├────┼────┼───────┼────┼───────┨
┃ 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試單位 │ │考試單位地址│ ┃
┠─────┴─────────┴──────┴──────────┨
┃ 考試委員會結論:(允許擔任的焊接工作) ┃
┃ ┃
┃ 考試委員會主任委員: ┃
┃ 年 月 日 ┃
┗━━━━━━━━━━━━━━━━━━━━━━━━━━━━━━━━━┛
焊工考試記錄(二)
共 頁第 頁
┏━━━━┯━━━━┯━━━━━━┯━━━━━━━━━━━━━━━━━┓
┃試件編號│考試日期│ │試 件 位 置 ┃
┠────┴──┬─┴──────┼───────┬─────────┨
┃母 材 鋼 號│ │焊條牌號及直徑│ ┃
┠───────┼────────┼───────┼─────────┨
┃鋼 板 厚 度│ │焊絲牌號及直徑│ ┃
┠───────┼────────┼───────┼─────────┨
┃鋼管外徑和壁厚│ │焊 劑 牌 號│ ┃
┠───────┼────────┼───────┼─────────┨
┃焊接方法 │ │鎢極牌號及直徑│ ┃
┠───────┼────────┼───────┼─────────┨
┃試件形式 │ │保護 氣 體 │ ┃
┠─┬──┬──┴┬────┬──┴┬──────┼─────────┨
┃ │焊縫│焊縫余│比坡口每│寬度差│焊縫不直度 │背面焊縫余高 ┃
┃ │余高│高 差│側增寬 │ │ │ ┃
┃ ├──┼───┼────┼───┼──────┼─────────┨
┃ │ │ │ │ │ │ ┃
┃外├──┼───┼────┼───┼──────┼─────────┨
┃ │通球│角焊縫│焊 腳│裂 紋│未熔合 │夾 渣 ┃
┃ │檢驗│凸凹度│ │ │ │ ┃
┃觀├──┼───┼────┼───┼──────┼─────────┨
┃ │ │ │ │ │ │ ┃
┃檢├──┼───┼────┼───┼──────┼─────────┨
┃ │咬邊│未焊透│背面凹坑│焊 瘤│變形角度 │錯 邊 量 ┃
┃查├──┼───┼────┼───┼──────┼─────────┨
┃ │ │ │ │ │ │ ┃
┃ ├──┼───┴────┴───┼──────┼─────────┨
┃ │檢查│ │檢查日期 │ ┃
┃ │人員│ │ │ ┃
┠─┼──┴┬───┬───────┼──────┴─────────┨
┃無│照相質│焊縫質│探傷報告編號 │檢 驗 日 期 ┃
┃ │量等級│量等級│ │ ┃
┃損├───┼───┼───────┼────────────────┨
┃探│ │ │ │ ┃
┃傷│ │ │ │ ┃
┠─┼───┴───┼───────┼────────────────┨
┃斷│檢 驗 結 果│檢驗報告編號 │檢 驗 日 期 ┃
┃口├───────┼───────┼────────────────┨
┃檢│ │ │ ┃
┃驗│ │ │ ┃
┠─┼──┬──┬─┴┬──────┼────────────────┨
┃冷│面彎│背彎│側彎│檢驗報告編號│檢 驗 日 期 ┃
┃彎├──┼──┼──┼──────┼────────────────┨
┃試│ │ │ │ │ ┃
┃驗│ │ │ │ │ ┃
┠─┼──┴──┴─┬┴──────┼────────────────┨
┃金│ │ │ ┃
┃相│檢 驗 結 果│檢驗報告編號 │檢 驗 日 期 ┃
┃宏├───────┼───────┼────────────────┨
┃觀│ │ │ ┃
┃檢│ │ │ ┃
┃驗│ │ │ ┃
┗━┷━━━━━━━┷━━━━━━━┷━━━━━━━━━━━━━━━━┛
附錄二
焊工合格證格式
(仿羊皮封面) 封面里
┏━━━━━━━━━━━━━┓ ┏━━━━━━━━━━━━━━┓
┃ ┃ ┃ 姓名_____________ ┃
┃ 鍋爐壓力容器 ┃咖 ┃ ┃
┃ ┃啡 ┃ 性別_____________ ┃
┃ 焊 ┃色 ┃ ┃
┃ 工 ┃底 ┃ 年齡_____________ ┃
┃ 合 ┃金 ┃ ┃
┃ 格 ┃字 ┃ 工作單位_________ ┃
┃ 證 ┃ ┃ ┃
┃ ┃ ┃ 考試單位_________ ┃
┃ 勞 動 人 事 部 ┃ ┃ ┃
┃ ┃ ┃ 焊工鋼印_________ ┃
┃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局 ┃ ┃ ┃
┃ ┃ ┃ 證件編號_________ ┃
┗━━━━━━━━━━━━━┛ ┗━━━━━━━━━━━━━━┛
第1頁 第2頁空白 第3-6頁
┏━━━━━━━━━━━━┓┏━━━━━━━━━━━━━━━━━━━━━┓
┃ ┏━━┓ ┃┃ ┃
┃ ┃ 照 ┃ ┃┃┌──┬────┬───┬─────┬─┐┃
┃ ┃ ┃ ┃┃│考試│考試 │考試 │鍋爐壓力容│簽│┃
┃ ┃ ┃ ┃┃│用的│合格 │委員 │器安全監(jiān)察│證│┃
┃ ┃ 片 ┃ ┃┃│鋼材│項目 │會主 │機構(專用 │日│┃
┃ ┗━━┛ 工作單位鋼印 ┃┃│鋼號│(代號) │任委員│章) │期│┃
┃ 或印章(壓照 ┃┃├──┼────┼───┼─────┼─┤┃
┃ 片右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fā)證的勞動部門鍋爐壓 ┃┃├──┼────┼───┼─────┼─┤┃
┃ 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印章 ┃┃│ │ │ │ │ │┃
┃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第9~12頁
┏━━━━━━━━━━━━━━━━━━━━┓
┓
┃ ┃
┃ 免 試 證 明 ┃
┃ ┃
┃ 根據(jù)焊工考試委員會或工作單位考查, ┃
┃ 該焊工焊接產(chǎn)品質量一貫優(yōu)良,符合焊工 ┃
┃ 考試規(guī)則的免試條件,準予免去重新考試. ┃
┃ 將原考試合格項目(代號): ┃
┃ ┃
┃────────────────────┃
┃ ┃
┃────────────────────┃
┃ ┃
┃────────────────────┃
┃共________項的有效期延長至_______年 ┃
┃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考試委員會主任委員 ┃
┃或企業(yè)技術負責人:______________ ┃
┃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機構: ┃
┃(專用印章) ┃
┃ ┃
┃ ┃
┗━━━━━━━━━━━━━━━━━━━━┛
封底里
┏━━━━━━━━━━━━━━━━━━━━┓
┃ ┃
┃ 注 意 事 項 ┃
┃ ┃
┃ 1.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
┃ ┃
┃ 2.記載各項,不得私自涂改. ┃
┃ ┃
┃ 3.合格項目,自簽證日期有效期為三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