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防雷工程和防雷產品
第十二條 下列場所或者設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安裝防雷裝置:
?。ㄒ唬┮兹家妆任kU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場所或者設施;
?。ǘ┲匾挠嬎銠C信息系統、電力、廣播電視、通信設施,以及易遭受雷擊的其他重要公共設施;
?。ㄈ﹪摇督ㄖ锓览自O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構筑物。
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安裝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防雷裝置的建設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十四條 從事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范圍內進行專業設計或者施工。
防雷裝置的設計、施工應當符合有關的技術標準和規范。
禁止將防雷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
第十五條 安裝防雷裝置使用的防雷產品,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ㄒ唬┓蠂鴦赵簹庀笾鞴軝C構規定的使用要求;
(二)通過正式鑒定,并經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授權的檢驗機構測試合格;
?。ㄈ┙浭庀笾鞴軝C構備案。
第四章 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 防雷裝置實行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審核制度。防雷裝置設計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防雷裝置未經竣工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申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ㄒ唬斗览籽b置設計審核申請書》;
?。ǘ┓览坠こ淘O計單位資質證;
?。ㄈ┓览籽b置設計、施工圖;
?。ㄋ模┙洰數貧庀笾鞴軝C構認可的防雷專業技術機構出具的有關技術評價意見。
本條例第十條所列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雷擊風險評估報告。
第十八條 氣象主管機構受理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申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審核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設計核準書》;對審核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裝置設計修改意見書》。
經審核不合格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修改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請審核。
第十九條 防雷工程的施工應當按照氣象主管機構核準的設計方案進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和修改設計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核手續。
第二十條 申請防雷裝置竣工驗收,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ㄒ唬斗览籽b置竣工驗收申請書》;
?。ǘ斗览籽b置設計核準書》;
?。ㄈ┓览坠こ淌┕挝毁Y質證;
(四)防雷工程竣工圖;
?。ㄎ澹斗览籽b置檢測報告》。
第二十一條 氣象主管機構受理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申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對驗收合格的,頒發《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對驗收不合格的,出具《防雷裝置整改意見書》。
經驗收不合格的,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請驗收。
遼寧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治理工作方案
遼寧省消防條例【2022年修訂】
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2022年修正】
大連市燃氣管理條例
遼寧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條例
遼寧省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
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遼寧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廢止】
遼寧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
遼寧省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大連市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
遼寧省消防條例
遼寧省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