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控制指標體系,逐級分解下達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并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考核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范圍,納入政府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實行 “一票否決”。
(十一)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獎懲體系。按照權責一致、獎懲分明、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各級政府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下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兌現獎懲。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紀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十二)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按規定建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救援和物資儲備基地,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建立有效的生產安全事故和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聯合處置機制。
(十三)組織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依法打擊和取締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十四)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十五)按照職責范圍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向社會公布事故處理情況。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在本級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下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和落實情況;組織對下級人民政府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第三章 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第七條 各有關部門均應承擔以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實施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依法對本行業、本領域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管理。
(三)依法對本行業、本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行為,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和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定期分析本行業、本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并定期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送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傷統計等相關信息。
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
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
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
吉林省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吉林省森林防火條例
吉林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條例
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
吉林省遼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
吉林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吉林省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吉林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吉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吉林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
吉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吉林省工傷康復管理暫行辦法
吉林市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