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環保局無錫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錫政辦發〔2011〕164號)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環保局《無錫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無錫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
無錫市環保局(2011年6月)
為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部等部門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9〕61號)及全國重金屬污染防治部際聯席會議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嚴格重金屬行業環境準入,健全法律規范和標準體系,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環境執法監管,提高健康危害監測和診療能力,依靠科技進步,有效控制重金屬污染,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和重點
(一)工作目標
對全市范圍內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基本摸清我市重金屬污染情況,確定重點防控區域、行業、企業和高風險人群,妥善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突出問題。到2012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重金屬污染防治體系、事故應急體系、污染與健康風險評估體系。到2015年,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基礎上削減20%,歷史遺留問題初步得到解決,重點防控企業實現穩定達標排放,重點防控行業重金屬污染防治水平明顯提高,重點防控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全市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二)工作重點
重點防控污染物:鉛、汞、鎘、鉻和砷。
重點防控區域:無錫金屬表面處理科技工業園區,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重金屬污染排放相對集中的主要入湖河道、重點河流等。
重點防控行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池制造,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延壓,皮革及其制品業以及涉處理重金屬廢物的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
重點防控企業:具有潛在環境危害風險的重金屬排放企業。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排查重金屬污染企業,建立健全基礎資料
按照環保部等九部門《關于深入開展重金屬污染企業專項檢查的通知》(環發〔2009〕112號)要求,開展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專項排查,全面排查涉鉛、汞、鎘、鉻和砷企業,掌握全面的重金屬污染排放情況并登記造冊,明確工業企業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域、重點防控行業分布狀況、以及具有潛在環境危害風險的重點防控企業數量和分布狀況。各地區調查工作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報市環保局備案。
(二)制定和實施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和整治計劃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期實施的原則,組織編制我市及2個重點防控區的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劃定重點防控區域,明確近期和遠期的防治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重點解決污染嚴重、威脅人民群眾健康的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問題,要把區域總量削減目標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具體項目之中。全部3個規劃在2011年6月底前經市政府批準報省環保廳備案。各地區、各部門要按規劃總體要求認真制訂年度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建立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終期考核和動態調整機制,增強規劃的指導性和操作性。
(三)限期完成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專項整治任務
將重金屬污染防治列為今年六大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加大現場檢查力度,集中整治,嚴格標準。要按照市政府《關于全市涉鉛、電鍍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議紀要》(錫政會紀〔2011〕118號)文件精神,抓好整治,按時限完成整治任務。深入推進各重金屬排放企業特征污染物定期監測報告制度,督促企業及時向環保部門和社會公布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集中對重金屬排放企業開展專項檢查,重點突出審查環保手續、排查環境隱患、檢查治污設施、督促達標排放、檢驗應急預案等主要內容,全面整治、不留死角。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對于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堅決限期整改;對于污染隱患嚴重和存在重、特大環境風險的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對有環境劣跡的企業上市或再融資,兩年內環保部門不得出具審查通過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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