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條? 使用單位應當在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按規定提交經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審查合格的有關資料并通過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過程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工程項目的同一臺建筑起重機械應當由同一單位承擔全過程安裝(包括使用過程中的頂升、加節、使用過程中增加附著等)。建筑起重機械的安拆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對安拆過程進行現場監督。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包括使用過程中的頂升、加節、包括使用過程中增加附著等),負責安裝的單位應當對建筑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報告,并向使用單位出具書面安全使用說明。嚴禁將未經自檢或自檢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機械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家生產的標準節和附著。
第二十五條? 安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委托安裝、拆卸合同(協議);
(二)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四)安裝自檢和驗收資料;
(五)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六條? 使用單位對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應當履
行以下職責:
(一)向安裝單位提供擬安裝建筑起重機械的設備基礎施工資料,提供設備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負責設備基礎工程的質量;
(二)查驗建筑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三)查驗安拆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四)審核安拆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
項施工方案,對按規定應當組織專家論證的,按照規定組織專家論證;審核安拆單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五)指定本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設備管理人
員監督檢查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情況;
(六)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安裝完畢的建筑起重機械(包括使用過程中增加附著)進行檢驗檢測;
(七)施工現場有多臺塔式起重機作業時,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七條? 監理單位對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應當履行以下監理職責:
(一)查驗建筑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
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文件;
(二)查驗安拆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三)監督檢查設備基礎工程的質量并審查有關資料,簽署設備基礎施工質量驗收意見;
(四)審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對按規定應當組織專家論證的,督促使用單位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五)監督檢查安拆單位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督促使用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
驗檢測機構對安裝完畢的建筑起重機械(包括使用過程中增加附著)進行檢驗檢測;
(六)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應當要求安拆單位、使用單位限期整改,對安拆單位、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及相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
第五章? 檢驗檢測及安裝驗收
第二十八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以及在使用過程中增加附著的,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并按規定組織產權(出租)、安裝、檢驗檢測、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安裝驗收。
使用單位應當與檢驗檢測機構簽訂委托檢驗檢測合同,明確
檢驗檢測內容、要求、時限和責任等。
工程項目的同一臺建筑起重機械的檢驗檢測(包括使用過程中增加附著)應當委托同一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禁止將未經檢驗檢測或檢驗檢測不合格以及未經安裝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機械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頂升、加節的,使用單位委托原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自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湖南省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規定
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湖南省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2014修訂】
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懷化市村莊規劃和村民建房管理條例
湖南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和處…
湖南省省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規定
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湖南省消防管理條例
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
湖南省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湖南省建筑勞務管理辦法
湖南省安全生產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湖南省雷電災害防御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