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知東:我朋友上個月工作時被機床壓斷了手指,當他向工廠領導提出要做工傷認定時,領導一直說過段時間再認定,現在先養傷。請問工傷認定是否也有時間限制?
答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的30日內,向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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