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某系某市爆破服務公司員工,鄭某所在公司接到當地公安部門通知,要求派人配合民警進行一次行動。鄭某與幾位同事一起,受所在公司領導指派前往某村銷毀被查封的黑火藥時,全身被嚴重燒傷。鄭某所在公司及其親屬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供了當地人民政府及所在單位有關證明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
審核后,認定鄭某為視同工傷。鄭某傷愈出院后提出質疑,認為自己是在本單位領導臨時指派的工作中負傷,應當認定為工傷。《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可以認定為視同工傷。鄭某的行為,雖不屬“搶險救災”,但他為了維護公共安全而受傷,其本人不應承擔事故責任。相反,若為私事擅自外出造成傷害,則另當別論。根據本案實際情況,鄭某并非在本職崗位上因工負傷,因此,按《條例》規定只能認定為視同工傷。
作業時玩手機就是在玩命—不享受工傷…
下班后接小孩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
參加單位足球賽摔傷,竟也算工傷?
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還能要求用…
超齡農民工下班途中出事故,能否認定…
老人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認定為工亡
開工一天便受傷,工傷薪酬怎么算?
“超齡”勞動者受工傷能獲工傷保險賠…
中午外出吃飯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是工傷…
上下班途中員工摔傷是否算工傷
保安早退遇車禍身亡 法院支持認定工傷
工傷職工企業可以辭退或開除嗎?
申請工傷認定過期可以民事損害賠償
雇主責任險不能替代工傷保險
出差期間接受按摩而死亡算工傷嗎?
職工遲到早退途中遇交通事故能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