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梅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關于印發梅州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梅食藥監綜〔2016〕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在全區范圍內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分步推廣”原則,積極穩妥地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和我區實際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機制,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主體首負責任,促進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工作目標
通過試點,研發符合市場需求和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具有吸引力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產品,探索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廣模式,建立與責任保險相結合的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建立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后理賠服務相統一的風險管理機制,健全食品安全風險化解體系。
三、試點范圍
結合我區食品產業特點和發展現狀,重點推動以下食品企業積極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一)食品生產環節
肉制品、食用油、酒類、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飲用水、軟飲料、糕點等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當地特有的、食品安全風險等級較高的其他食品生產企業。
(二)食品經營環節
1﹒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中小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旅游團體餐飲接待單位、大中型以上餐飲企業、農村宴席等。
2﹒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批發企業、食品經營超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入網食品經營單位和當地特有的、食品安全事故高發的其他食品經營單位等。
3﹒鼓勵其他有保障需求的企業(如農產品種、養殖)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積極投保。
四、工作步驟
(一) 啟動試點階段(2016年)
1﹒部署動員(6-9月)。開展前期調研,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部署試點工作,對食品企業進行動員和業務宣傳,提高企業對食品安全責任險的認知度和參保積極性。保險監管部門指導保險公司開發專屬保險產品,制定承保方案,開展產品推廣活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積極給予配合,提供本轄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名單。
2﹒組織實施(9-12月)。根據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試點工作,落實具體承保機構,選取有承保經驗、有實力規模和服務團隊管理健全的保險機構為主要試點承辦機構。力爭在2016年12月底前我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范圍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覆蓋率達到10%以上。
3﹒工作小結(12月)。各部門對試點工作進行階段性小結,統計工作數據,按時報送有關材料。
(二) 常態化工作階段 (2017-2020年)
在認真總結上一年度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充分結合實際,積極開拓創新,及時調整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健全和完善相關激勵機制,逐步擴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范圍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覆蓋率。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區金融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見附件),負責對全區試點工作的宏觀指導、組織協調、信息匯總、督促檢查和宣傳推廣,推進全區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
(二)建立推動引導工作機制。區政府將大力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已列入2016年梅江區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同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開展情況也將納入2016年市對縣(市、區)食品安全工作考評內容。因此,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完善食品企業信用體系,探索建立基于風險管理的食品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模式,將參保情況作為食品安全管理內容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和分級分類管理指標體系,并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不斷提高食品企業參保意識,引導推動食品企業積極參保,落實主體責任。
(三)健全完善市場化運作機制。保險公司要從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提振企業參保信心出發,組織制定保險產品指導方案或示范性文本,根據《指導意見》精神,提出試點行業和領域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范圍、保險費率與賠償參考標準、理賠服務等要求。保險公司要綜合考慮產業特點、生產經營規模和風險等級等情況,研究開發契合市場需求、保障范圍更廣、對食品企業更具吸引力的新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產品,合理設計保險條款和費率,結合承保理賠、費率浮動、市場推廣、專戶管理等制度,將參保企業風險等級與保險費率水平等掛鉤,并運用責任限額、免賠額等手段促使參保企業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承保方案報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后實施,同時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鼓勵企業通過聯保、經紀公司或行業協會協助等多種方式組織參保。
(四)建立風險管理與服務體系。保險公司要創新保險服務方式,加強風險管理服務隊伍與能力建設,建立保險事前事中事后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和事后理賠服務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級制度、風險防控機制和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參保企業做好風險排查防控工作。完善理賠服務機制,優化理賠服務流程,提高理賠服務質量,出險后積極開展事故查勘與救助,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及時迅速履行賠償責任。
(五)建立政策扶持工作機制。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關系國計民生的公益性和重要性,結合實際探索出臺推動企業參保必要的扶持政策,積極爭取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政策納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或推動政府出臺規范性文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已參保企業優先獲得行業專項資金,激勵企業參保。探索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納入校園安全責任保險范圍,鼓勵并提倡有條件的地區創新參保方式,對學校及幼兒園食堂等社會影響大、食品安全風險高的行業,以及經濟賠償能力不足的地方特色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探索“行業團購”或“區域統保”等公益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服務模式,有效提高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覆蓋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因地制宜,統籌兼顧,落實責任,積極創造條件,推動食品安全風險高的行業和關系民生的重要領域先行先試,以大中型企業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為示范,鼓勵引導有條件的行業和其他小企業積極參保,扎實開展試點工作,分步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二)密切配合,加強宣傳。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和復雜性的工作,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加強相關政策研究,增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可操作性,規范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市場。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通過各種方式宣傳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政策措施及其意義,及時公布企業參保情況,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和參保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加強督導,注重總結。各部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督查督導,及時發現并協調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推動試點工作落實到位,確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要注重總結提升,適時推廣試點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發揮率先參保企業的示范作用,擴大試點影響,督促后進地區加快試點工作步伐,逐步擴大試點覆蓋面。
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機關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于每年12月15日前報綜合協調股匯總、各承保保險公司工作開展情況于每年12月15日前報送區金融辦(聯系人: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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