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執行上級的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公司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落實與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書》;執行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組織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
4、參加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5、參加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的實施,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使用前的驗收;
6、參與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7、建立項目重大危險源、特種設備、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投入支出及其他需求的一覽表,提供相關單位、上級單位需要的材料或報表;
8、參加各種專項應急預案的演練;
9、參加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活動或會議,并提出各種建議;
10、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并做好記錄,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予以糾正或查處,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整改,對于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并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11、監督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費用的計提和使用情況;
12、建立安全管理檔案,接受相關單位、上級單位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指令督促落實并進行驗證和上報;
13、按程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統計事故傷亡,配合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項目經理: 項目安全員: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