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健康,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與公司辦負責人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全年目標
1、全年無重、特大及死亡事故發生。
2、一般企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10000元)為零。
3、微小工作責任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500元以下的)不得超過一起。
4、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
二、責任措施
1、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部門及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認真落實和部署各項工作,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檢查、督促本部門的各級管理干部和員工在工作中自覺履行的安全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印鑒的管理,做到不違章、不違規。
3、定期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對無力整改的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且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4、組織新招員工和有關人員(實習、培訓和外來施工人員)的入廠安全教育,組織開展全員安全培訓、考核。
5、經常深入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相關領導。
6、負責電腦網絡總機房的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各電腦工作站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7、負責搞好食堂、集體宿舍的安全衛生和防火工作。
8、對小車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管理、督促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和安全駕駛。
9、負責應急小分隊的培訓并進行應急演練。
10、牽頭組織工傷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并負責工傷鑒定工作。
11、負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員工體檢和勞動防護等工業衛生工作。
12、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加強檔案和文件的借用、使用的管理,并落實防盜、防泄密、防火等措施。
三、考核
1、考核期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2.在2009年1月10日前,寫出年度指標完成情況和工作開展情況的自查報告,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3、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安全責任占60分,事故情況占40分。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各部門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分。
4、在本年度考核期間,責任簽字人發生變動,接任人為當然責任簽字人。
四、獎罰
1、公司將劃出專項資金獎勵對本年度安全工作出色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指標的且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公司辦負責人500元。
2、未完成本年度安全生產任務指標的,考核在70分以下,扣公司辦負責人績效工資500元。
3、對本部門發生各類事故,除追究部門責任人外,處罰額為處理的20%。
4、對因嚴重失職,造成本部門嚴重事故,要寫出書面檢查材料,查明原因,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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