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烏橫公路嘎魯圖至大草灣段公路工程施工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鄂爾多斯市東方鑫源公路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包人”)與監理單位鄂爾多斯市公路工程監理所(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簽訂如下安全監理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支持監理單位按條例要求對規定的施工安全實施監理。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施工單位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督促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3. 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制度,加強安全知識教育培訓,明確各崗位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增強安全意識。
4.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要同步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5.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6.監理單位及其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6.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監理單位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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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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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東方鑫源公路經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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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理 單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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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爾多斯市公路工程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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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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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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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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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授權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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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授權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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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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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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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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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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