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作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合同同時生效,雙方應恪守執行。如有違約,按本協議規定的職責各自承擔行政責任、經濟責任、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一、甲方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與權限:
1、甲方安全部負責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開工前由甲方技術人員負責向乙方交待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
3、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如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傷等及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作業場所,甲方技術人員應督促乙方制訂該項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和安全部一起進行審查。
4、安全部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動態安全管理,發現有違章作業行為的,按甲方經濟責任制進行同等考核。
5、如乙方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苗子不斷,給予制止糾正,直到終止合同,限期退出施工現場。
6、凡涉及運行設備或生產區域內的作業,負責按工作票管理制度辦理工作票手續。
7、當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人員傷害時,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與權限:
1、簽訂合同時應制訂本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經甲方技術部門和安全部審查認可后落實執行。
2、工程開工前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該項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甲方有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并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包括禁火區域內辦理動火工作票)。
3、對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應有專人負責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要求。
4、施工人員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規程、制度,并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5、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中途增補或更換施工人員應報告安全部并進行安全教育。
6、工程負責人是該工程的第一安全責任者,并明確一名現場施工安全員,負責對現場的人身、設備安全進行監督。工程負責人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當施工中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的不安全情況,須立即報告甲方安全部。
7、對于發電廠的熱控、電氣、汽機本體、等生產設備以及技術監督、高壓試驗等工作,必須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包,不得轉包。同時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操作證,并且有效。
8、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包括甲方人員及其它的人身傷害)、設備事故,其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由于甲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影響乙方人員的安全施工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安全部提出考核意見。
10、凡與本協議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
三、 其它
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自日起生效。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雙方需要協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安全部(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