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單位: 中交天航天津南港工業區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煙臺學雷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為履行甲方天津南港工業區港區航道、港池挖泥結合吹填造陸工程工程(B03路西側造陸一區)的需要,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船舶租用事宜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安全環保協議:
一、租用船舶名稱
船名 江海疏浚3
二、租期
租期自2011年4月9日起,至2011年6月19日止,合計2月。
乙方進場時間為 2011年 4 月 9 日
乙方退場時間為 2011 年 6 月 19 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集團關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我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2、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全面進行現場勘察,對涉及到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交換意見,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
3、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
環保技術措施交底,并留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一式二份,雙方確認后各執一份。
4、施工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火災、船舶海損、機損、污染等事故,雙方應全力組織搶救,防止事態和損失擴大,同時雙方按事故報告程序通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同時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嚴肅處理,并提出有效的改進和防范措施,防止重復性事故發生。
5、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安全事故發生,本工程實施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制度。抵押金用于(一)對乙方所發生事故的搶險、救災和事故善后處理(二)因乙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而由總包方強制進行的隱患整改和處罰等。因乙方自行對所發生事故的正常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不在風險抵押金列支范圍。
乙方應繳納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數額必須按照甲方的《工程協作單位與租用船舶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租船合同終止結算時,項目隸屬單位安全、船機等部門應出具安全、環保評價書,作為乙方結算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依據。
6、雙方應堅持在簽訂租船合同時簽訂本協議。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1、在乙方提供所屬船舶相應證書后甲方負責辦理航行通告、施工許可證及有關手續。
2、甲方對租用船舶進行安全技術文字交底,介紹本工地的特點、環境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及預防措施。
3、甲方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屆時出席,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形成紀要后并監督實施。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進行超出船舶性能的作業。
5、現場調度負責對租用船舶的協調與指揮。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甲方和建設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2、乙方須提供有效的船舶檢驗報告及船舶性能資料,確保證書齊備,并向甲方提供證書復印件備查
3、乙方必須按海事部門規定配足適任船員,并向甲方提供船員適任證書復印件備查。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調度部門的統一調度與指揮。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各項有關安全、環境保護措施和各類應急預案,提交甲方審查備案。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指導和違章處理。
7、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時,乙方安全管理負責人應陪同進行,對所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如不及時整改,甲方有權強制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必須按規定做好所屬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職業健康工作。
9、船舶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和當地港口航行、施工中的有關規定,確保航行施工安全,有效保護海洋環境。
10、船舶在進行電氣焊作業,須經當地海事部門審核批準,并辦理“動火許可證”。按批準部門和甲方的要求方可進行作業。
11、乙方船舶在防抗熱帶氣旋、防風暴潮應按照應急預案做好防范。
12、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包括他方人員)傷亡、火災、海損、環境污染等事故,乙方在組織現場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并按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程序及時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及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非甲方責任過失造成的各類事故,乙方單位應承擔一切責任。
六、附加條款
1、甲乙雙方不得違章指揮,嚴禁超載作業。否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事故責任方負責。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由于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事故,各自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3、本協議不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終止后自動失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中交天航天津南港工 單位名稱: 煙臺學雷港口工程有限
業區項目經理部 (蓋章) 公司 (蓋章)
地址: 天津市大港區津岐路 地址:
4369-1號
法定代表人: (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代表: (簽字)代表: (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