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鄭州全市基本能綜合抗御6級左右地震。
日前,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鄭州出臺配套意見,進一步加強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五年后能綜合抗御6級地震
根據意見,到2015年,鄭州全市基本具備綜合抗御6級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達到25%,學校達到95%;建成覆蓋全市的立體監測和地震信息快速發布系統,在縣(市、區)增加地震信息節點,3級以上地震速報能力由30分鐘縮短到15分鐘,地震應急預案啟動時間不超過15分鐘;建立健全市級地震救援隊伍,逐步建立縣(市、區)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全市抗震救災物資儲備系統,確保震后24小時內災區群眾得到初步的生活救助。
重大工程,須開展地震安全評價
意見指出,要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必備內容。
新建重大建設工程、生命線工程等,必須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新建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增強抗震設防能力。
鄭州還將建立健全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爭取在2015年前地震救援志愿者隊伍發展到8000人。縣(市、區)政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地震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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