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評價數據采集分析處理原則
? 安全評價資料、數據采集是進行安全評價必要的關鍵性基礎工作。預評價與驗收評價資料以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設計文件為主,同時要求下列資料:可類比的安全衛生技術資料、監測數據,適用的法規、標準、規范、安全衛生設施及其運行效果,安全衛生的管理及其運行情況,安全、衛生、消防組織機構情況等。
安全現狀評價所需資料要比預評價與驗收評價復雜得多,它重點要求廠方提供反映現實運行狀況的各種資料與數據,而這類資料、數據往往由生產一線的車間人員、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衛生、消防管理部門、技術檢測部門等分別掌握,有些甚至還需要財務部門提供。表1是針對化工行業安全評價列出的“安全評價所需資料一覽表”,可作為評價所需資料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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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安全評價資料、數據采集處理方面,應遵循以下原則:首先應保證滿足評價的全面、客觀、具體、準確的要求;其次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資料索取,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負擔。根據這一原則,參考國外評價資料要求,結合我國對各類安全評價的各項要求,各階段安全評價資料、數據應滿足的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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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評價數據的分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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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數據收集
數據收集是進行安全評價最關鍵的基礎工作。所收集的數據要以滿足安全評價需要為前提。由于相關數據可能分別掌握在管理部門(設備、安全、衛生、消防、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等)、檢測部門(質量科、技術科)以及生產車間,因此,數據收集時要做好協調工作,盡量使收集到的數據全面、客觀、具體、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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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數據范圍
收集數據的范圍以已確定的評價邊界為限,兼顧與評價項目相聯系的接口。如:對改造項目進行評價時,動力系統不屬于改造范圍,但動力系統的變化會導致所評價系統的變化,因此,數據收集應該將動力系統的數據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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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數據內容
安全評價要求提供的數據內容一般分為:人力與管理數據、設備與設施數據、物料與材料數據、方法與工藝數據、環境與場所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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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數據來源
被評價單位提供的設計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生產系統實際運行狀況和管理文件等;其他法定單位測量、檢測、檢驗、鑒定、檢定、判定或評價的結果或結論等;評價機構或其委托檢測單位,通過對被評價項目或可類比項目實地檢查、檢測、檢驗得到的相關數據,以及通過調查、取證得到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數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相關的標準規范、相關的事故案例、相關的材料或物性數據、相關的救援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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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控制
對收集到的安全評價資料數據,應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收集的資料數據,要對其真實性和可信度進行評估,必要時可要求資料提供方書面說明資料來源;對用作類比推理的資料要注意類比雙方的相關程度和資料獲得的條件;代表性不強的資料(未按隨機原則獲取的資料)不能用于評價;安全評價引用反映現狀的資料必須在數據有效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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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數據匯總及數理統計
通過現場檢查、檢測、檢驗及訪問,得到大量數據資料,首先應將數據資料分類匯總,再對數據進行處理,保證其真實性、有效性和代表性,必要時可進行復測,經數理統計將數據整理成可以與相關標準比對的格式,采用能說明實際問題的評價方法,得出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