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應急結束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a)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b)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c)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 信息發布
明確事故信息發布的部門,發布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7 后期處置
主要包括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后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內容。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參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部門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8.4 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 其他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要而確定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9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的應急培訓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到社區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9.2 演習
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10 獎懲
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