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黨中央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升救災救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現代化水平,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維護受災地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重慶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黔江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黔江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及相關政策法規等,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鵝池鎮內發生自然災害時的鎮級應急救助工作。
當彭水縣梅子埡鎮、鞍子鎮和酉陽縣浪平鄉、蒼嶺鎮等毗鄰鄉鎮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鎮造成重大影響或鎮黨委、政府作出部署要求時,按照本預案開展鎮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1.4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堅持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群眾自救,充分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作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推動防范救援救災一體化,實現高效有序銜接,強化災害防抗救全過程管理。
2.??基本情況
鵝池鎮位于黔江區西南角,東鄰水市鄉的茂溪村、阿蓬江鎮的麒麟村,南連酉陽縣蒼嶺鎮、浪坪鄉,西接彭水縣梅子埡鎮,北界石家鎮的馬腦頂村、魚田村,距黔江城65公里,平均海拔750米,轄區面積73.212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3001畝,林地65144畝,森林覆蓋率62.9%,是黔江區最大的邊貿集鎮,鎮政府駐治安村三組。轄鵝池社區、學堂社區、治安、方家、社溪、石柱、南溪、杜家8個村居,40個村民小組,全鎮3350戶,14000多人。主要農作物為水稻、玉米、烤煙、蔬菜、蠶桑等。全鎮衛生院一個、村衛生室4個,中心校1所。
2.1突發自然災害事件類
| 事件 | 現狀情況 |
| 水、旱災害 | 因全鎮均系山地,地勢起伏較大,春夏季節降雨量大、持續時間長易引發洪災,鵝池社區(關木林)、南溪村(泄洪洞口)、社溪村(楊家溝)、方家村(田坎上)區域系重點監測點。 |
| 氣象災害 | 春夏季節,境內暴雨(雪)、風雹、干旱、高溫、濃霧、強寒潮、雷電時有發生,特別是風雹對烤煙及農作物襲擊造成的損失較大,杜家村、治安村、南溪村屬受災易發區。 |
| 農業有害生物 | 轄內農作物病蟲鼠種類較多,特別是條銹病、稻飛虱、稻縱卷葉螟、馬鈴薯晚疫病等遷飛性害蟲、流行性病害及農田鼠害,在全鎮農作物種植上均有發生。 |
| 地質災害 | 轄區內自然地理環境復雜,春夏季節易誘發滑坡等地質災害,鵝池社區(草培嶺)、石柱村(沙子堡)、南溪村(沙子田、鄭家堡、方教、龐家寨)、學堂社區(老屋基)是地質災害的重點監控對象。 |
| 森林火災災害 | 農忙時節易誘發火災,老年小孩帶火如山易誘發火災。 |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1設立黔江區鵝池鎮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全鎮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鎮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鎮人民政府鎮長擔任,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鎮級內設相關職能部門、各村(居)委會、鎮衛生院、派出所、石家供電所、中心學校等相關單位及其他民間組織等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領導小組職責:(1)研究確定本鎮應對自然災害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審定本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3)開展一般自然災害的先期處置,在區減災委領導下開展較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置; (4)當自然災害超出本鎮處置能力時,依程序請求區級支援; (5)對各社區、村及相關單位的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評比; (6)部署和總結年度自然災害防治應對工作。
3.1.2鵝池鎮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應急辦),為鎮政府處置突發事件的常設機構,機構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鎮黨政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承擔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鎮應急辦職責:(1)擬定鎮自然災害防治專項應急預案;(2)負責全鎮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3)協調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4)承辦自然災害防治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鎮政府下屬各村(居)委會均要成立自然災害防治應急領導小組,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在自然災害發生時,按照屬地屬事的原則,做好即時處置,承擔相應的應急工作,協助鎮政府做好自然災害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3.1.3鎮級設一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按照職責分工,條塊結合,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類自然災害防治和處置工作。
災害救助準備
應急辦、村鎮建設服務中心、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人影工作站等科室及時向鎮應急辦公室和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村鎮建設服務中心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和地形圖。鎮應急辦公室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 當可能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救助準備措施:
(1)向可能受影響的各村(社區)通報預警預報信息,提出災害救助準備工作要求;
(2)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3)做好救災物資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啟動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救災物資調運準備;
(4)派出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5)根據工作需要,向鎮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通報災害救助 工作準備情況,重要情況及時向區委、 區政府報告;
(6) 向社會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及相關工作開展情況。
5. 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
應急辦按照應急管理部《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損 失統計調查制度》有關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共享工作。
5.1災情信息報告
5.1.1嚴格落實災情信息報告責任,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確保災情信息報告及時、準確、全面,堅決杜絕遲報、瞞報、漏報、虛報災情信息等情況。應急辦應及時將本轄區災情通報區應急管理局,確保做好災情信息匯總。
5.1.2?對突發性自然災害, 各村(社區)應在災害發生后 20分鐘內將本轄區內災情(包括災害發生時間、災害種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內容)和救災工作情況(包括投入的應急力量、資金、物資和裝備等,以及災區需求、面臨困難、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內容)向應急辦報告;應急辦在接到災情信息 30分鐘內完成審核、匯總,并向區應急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報告。
對造成本轄區內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等災情嚴重的自然 災害,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災害事件, 各村(社區)應在災害發生后立即收集、匯總本轄區內災情(包括災害發生時間、災害種 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內容)和救災工作情況(包括投入的應急力量、資金、物資和裝備等, 以及災區需求、面臨困難、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內容)并向應急辦報告; 應急辦接報后立即報告區應急管理局。
5.1.3?各村(社區)應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調查制度》等有關規定,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匯總上報災情信息, 做到“初報快、續報全、核報準”。特殊緊急情況下(如斷電、斷 路、斷網等),可先通過衛星電話等方式報告,后續及時通過系統補報。
5.1.4?地震、山洪、地質災害等突發性災害發生后,遇有死亡和失蹤人員相關信息認定困難的情況,各村(社區)應按照因災死亡和失蹤人員信息“先報后核”的原則,第一時間先上報信息,后續根據認定結果進行核報。
5.1.5?應急辦要建立因災死亡和失蹤人員信息比對機制,主動與派出所、村鎮建設服務中心、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民生服務辦公室等科室溝通協調。科室間數據不一致或定性存在爭議的,按照《重慶市因自然災害死亡(失蹤)人員認定和統計報送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開展調查并出具調查認定報告,同時抄報區應急管理局。
5.1.6?對啟動區級四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的自然災害后,應急辦及各村(社區)執行災情 24小時零報告制度,各村(社區)9時前將截至前一 日 24時的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應急辦每日10時前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情況;災情發生重大變化時, 應急辦立即向區應急管理局和區委、區政府報告。災情穩定后,應急辦要及時組織相關涉災科室開展災情核查,客觀準確核定各類災害損失,并及時組織上報核報。
5.1.7?對于干旱災害, 應急辦、各村(社區)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每10 日至少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5.1.8?應急辦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針對自然災害過程、年度災情等,及時組織相關涉災村(社區)開展災情會商,通報災情信息,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確保各科室災情數據口徑一致。災害損失等災情信息要及時通報區減災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
6. 災后救助
6.1過渡期生活救助
6.1.1?災害救助應急工作結束后,應急辦組織有關科室及受災村(社區)及時收集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無房可住人員、因次生災害威脅在外安置無法返家人員、 因災損失嚴重缺少生活來源人員名單,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其納入 過渡期生活救助范圍。
6.1.2?對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災害,應急辦要指導各村(社區)統計摸排受災群眾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明確需救助人員規模,及時建立臺賬,并統計生活救助物資等需求。
6.1.3?應急辦監督檢查受災村居的過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實情況,視情況通報救助工作開展情況。
6.2倒損住房恢復重建救助
6.2.1?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由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提供資金支持,制定完善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有關標準規范,確保補助資金規范有序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6.2.2?恢復重建資金等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自行籌措、 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并鼓勵通過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等方式實施恢復重建。積極發揮保險經濟補償作用,發展巨災保險、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農村住房保險、災害民生保險等相關保險,完善市場化籌集恢復重建資金機制,幫助解決受災群眾基本住房問題。
6.2.3?恢復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尊重群眾意愿,加強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轉化運用, 因地制宜確定方案,科學安排項目選址,合理布局,避開地震斷裂帶、洪澇災害高風險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避讓地質災害極高和高風險區。無法避讓地質災害極高和高風險區的,必須采取工程防治措施,提高抗災設防能力,確保安全。
6.2.4?災情穩定后,應急辦應會同受災村(社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進行需求評估,制定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并在核報階段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備。對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災害,應急辦根 據受災村(社區)倒損住房核定情況,視情況組織評估組,參考災害管理部門評估數據,采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因災倒損住房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明確需恢復重建房屋規模。
6.2.5?應急辦向區應急管理局申請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做好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
6.2.6?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結束后,應急辦、受災村(社區)采取實地檢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使用工作開展檢查。
6.2.7?規建辦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服務和指導,強化質量安全管理。 負責指導災后重建項目,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論做好必要的地質災害綜合治理。 負責做好恢復重建農村住房宅基地審批管理。應急辦要指導做好倒損住房保險理賠工作。其他有關科室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優惠政策,支持做好住房恢復重建工作。
6.2.8?由鎮政府統一組織開展的災后恢復重建,按有關規定執行。
6.3冬春救助
6.3.1?受災各村(社區)負責解決受災群眾在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應急辦根據區減災辦有關部署加強統籌指導,各村(社區)抓好落實。
6.3.2?應急辦會同受災村(社區)于每年 9月份開始調查、核實、匯總當年冬季和次年春季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家庭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救助情況,通過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于 10月15日前報區應急管理局。
6.3.3?應急辦會同受災村(社區)應編制工作臺賬,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經鎮黨委和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6.3.4?應急辦會同受災村(社區)采取實地檢查、抽樣調查等方式核實救助需求、救助對象等情況,明確全鎮需救助人員規模,于10月15日前報區應急局。
6.3.5?應急辦根據各村(社區)受災實際情況,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制定資金補助方案,經鎮政府批準后,及時下撥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受災群眾在冬春期間的吃飯、飲水、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6.3.7應急辦會同有關科室組織調撥發放衣被等物資, 應急辦根據各村(社區)申請視情調撥鎮級救災物資予以支持。
7. 保障措施
7.1資金保障
7.1.1?鎮政府將災害救助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災資金和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7.1.2?鎮財政所會同應急辦每年綜合考慮有關部門災情預測和上年度實際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本級自然災害救助資金預算,各村(社區)履行自然災害救災主體責任,專項用于組織開展自然災害救災和受災群眾救助等工作。
7.1.3?鎮財政所、應急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資金撥付機制,滿足受災鄉鎮街道災害救助工作資金急需。
7.1.4?鎮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成本等因素,適時調整救災政策和相關補助標準,著力解決好受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7.2物資保障
7.2.1?鵝池鎮基本建成以區級儲備為主體、鎮級儲備為 基礎、村(社區)儲備為支撐、家庭應急儲備為倡導、社會力量儲備為補充的五級應急物資儲備標準化體系,形成“布局合理、分級 分類、規模適度、品類齊全、功能完備、保障有力、運行高效、 覆蓋全鎮”的應急物資保障能力。鵝池鎮區級救災物資儲備機構為區發發展改革委,鎮級救災物資儲備科室為應急辦、武裝部,負責救災物資采購、儲存管理、調撥等工作,指導各村(社區)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協調與周邊鄉鎮的應急物資儲備合作,必要時請求區級支援應急物資。
7.2.2?應急辦制定救災物資保障規劃,科學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救災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每年根據應對緊急轉移 200人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優化救災物資布局,提升救災物資保障的社會協同能力。
7.2.3?應急辦制定完善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質量技術標準、儲備庫(點)建設和管理標準,使用應急資源管理平臺,加強救災物資保障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征用補償機制。
7.3?通信和信息保障
7.3.1?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企業開展災害事故應急指揮通信保障工作。通信運營企業應依法保障災情傳送網絡暢通。
7.3.2?應急辦充分依托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拓寬災情報送渠道,提升及時準確獲取重大災情能力。
7.3.3?應急辦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備,完善災情和數據共享平臺,健全災情共享機制,強化數據及時共享。加強災害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設。
7.4裝備和設施保障
7.4.1?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應協調為基層配備災害救助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應配置完善調度指揮、會商研判、業務保障等設施設備和系統,為防災重點區域和高風險村(社區)配備必要裝備,提升基層自救互救能力。
7.4.2?根據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等,結合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統籌推進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按照相關技術標準,統籌利用學校、公園綠地、廣場、文體場館等公共設施和場地空間建設綜合性應急避難場所,科學合理確定應急避難場所數量規模、等級類別、服務半徑、設施設備物資配置指標等,并設置明顯標志。災害多發易發村居可規劃建設專用應急避難場所。
7.4.3災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有關部門、各村(社區)要視情及時啟用開放各類應急避難場所,科學設置受災群眾安置點,避開山洪、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其他危險區域,避免次生災害。同時,要加強安置點消防安全、衛生醫療、防疫消殺、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確保安置點安全有序。
7.5人力資源保障
7.5.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災隊伍建設、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災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 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鼓勵和引導其在救災工作中發 揮積極作用。
7.5.2?落實災害信息員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各村(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 和企事業單位應設立專職或者兼職的災害信息員。
7.6社會動員保障
7.6.1?建立健全災害救助協同聯動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
7.6.2?充分依托國家災害應急救援救助平臺,引導社會力量 和公眾通過平臺開展相關活動。
7.6.4?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鎮黨委和政府、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7.7科技保障
7.7.1?組織應急辦、村鎮服務中心、民生服務辦公室、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等制定全鎮自然災害風險區劃圖,制定相關技術和管理標準。
7.7.2?建立健全應急廣播體系,實現災情預警預報和減災救災信息全面立體覆蓋。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及時向公眾發布災害預警信息,綜合運用各類手段確保直達基層一線。
7.8宣傳和培訓
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科普宣教工作,組織開展鎮級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 自救、互救、保險常識,組織好“全國防災減災日”“ 國際減災日”“世界急救日”“世界氣象日”“全國科普日”“全國科技活動周”“全國消防日”和“ 國際民防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救災科普宣傳,增強公民防災減災救災意識和能力。積極推進村(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范村(社區)建設,筑牢防災減災救災人民防線。
組織開展對各村(社區)綜治專干、災害管理人員和救援隊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訓。
附則
8.1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澇、干旱等水旱災害,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災、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本預案所稱“ 以上”含本數,“ 以下”不含本數。
8.2責任與獎懲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壓實責任,嚴格落實任務要求,對在災害救助過程中表現突出、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 定給予表彰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 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3預案管理
8.3.1?預案實施過程中, 鎮應急領導小組應結合自然災害應對處置情況,適時召集有關部門開展復盤、評估,根據災害救助工作需要及時修訂完善并上報區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8.3.2?有關部門和單位可根據實際制定落實本預案任務的工作手冊、行動方案等,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8.3.3?鎮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成員單位制定本預案宣傳培
訓和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演練。
8.3.4?本預案由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8.4參照情形
發生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類型突發事件,根據區委、區政府部署要求或工作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6?黔江區鵝池鎮突發事件處置辦公室通訊方式
地址:黔江區鵝池鎮治安村三組(郵編:409011)
值班電話:79540001
聯系人:龐建軍
附件:1.參與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單位通訊錄
2.應急處置一卡通
高行鎮地下空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煙氣超標排放應急處置預案
小學強雷雨大風天氣應急預案
小學高空墜物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學校防擁擠踩踏應急預案
學校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小學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幼兒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信息系統安全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內容
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網絡信息安全應急預案
坍塌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防臺風、暴雨專項應急預案
防洪防汛應急專項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