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危險源辨識和評價結果,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可能由于坍塌事故引發事故,現場施工人員較多,交叉作業頻繁,會造成重大及其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且在任何時間均有可能發生。事故類型分為:土方(基坑)坍塌、模板坍塌、腳手架坍塌及拆除工程坍塌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事故應急處置要堅持“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基本方針,實行先近后遠、先重后輕、先搶救后治療基本原則。首先采取應急措施,搶救傷員、疏散人群,劃出隔離帶和警戒線,保護好現場。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應根據規程和現場情況提供技術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 1應急組織體系(見下框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組織機構
(1)公司應急指揮部
組? 長:經理
副組長: 安全分管副經理
組? 員:公司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各部室負責人
(2)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安技部)
組? 長:公司安全分管副經理
副組長: 安技部經理
組? 員:辦公室、安技部、工程部全體成員
3.2.2職責
(1)應急救援辦公室是分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的歸口管理機構,應急救援領導組的辦事機構,職責如下:負責組織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負責分公司、項目部應急預案的備案工作。負責項目部應急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負責應急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和上報。負責應急管理費用預算。負責應急救援領導組具體工作和應急值班。
(2)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按照應急救援領導組指令,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負責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按照應急救援領導組指令,負責現場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3)職能部門
各職能部門在日常工作中,依據各自的工作職責,認真履行部門職責,在項目部應急預案啟動后,服從應急救援辦公室和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指揮、調度,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a.指揮聯絡組:負責事故監查與評估,做出正確判斷,執行、傳達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現場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落實現場重大風險因素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信息通報和聯絡,確保信息暢通,發布準確,反饋迅速;負責現場事故上報工作;
b.現場救援組:組織實施疏散排險,清障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事件)事態進一步擴大。
c.技術信息組:由項目部技術部門負責采集、匯總和分析緊急事故(事件)實時相關信息,組織專家進行綜合分析對策,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提出應對工作方案。
d.警戒保衛組:發生事故后迅速與指揮聯絡組溝通、報告,了解告知事故發生原因及其他情況。負責危險區域的警戒和現場治安保衛工作。
e.安全疏散組:負責現場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和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
f.醫療救治組: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和緊急處理,并護送傷員到醫療搶救點或附近醫院救治。
g.調查取證組:由公司安技部負責對事故有關人員、目擊證人和實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
h.后勤保障組:負責組織應急物資和器材、設備的供應,組織協調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
j.善后處理組:由公司安排專人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邊坡坍塌、模板支撐系統失穩坍塌及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包括施工圍墻)倒塌。公司承建的工程項目,極有可能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因此應重點做好以下監控:
4.1.1必須認真貫徹建設部《重申防止坍塌事故的若干規定》和《關于防止坍塌事故的緊急通知》的相關要求,在項目實施前,必須針對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監理單位,經審核批準后實施。
4.1.2基坑開挖,必須單獨編制專項的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護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鄰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嚴格做到:
4.1.2.1根據土質特性進行放坡
較淺的基坑,應根據土質的特性,進行計算后可采用放坡的措施,控制開挖坡度不得陡于規定值;對較深的基坑,應考慮采取護壁樁、錨桿及其它支護等技術措施。
4.1.2.2 降水處理
對開挖底標高低于地下水位的,必須采取降水措施,周邊有建筑物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同時進行沉降位移的觀測。
4.1.2.3嚴格控制基坑周邊棄土的安全距離,嚴禁在基坑周邊堆放建筑材料。
4.1.2.4在基坑開挖過程中,要加強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4.1.3模板作業時,宜采用鋼支撐材料作模板支撐立柱,不得使用嚴重銹蝕、變形、斷裂、脫焊、螺栓松動的鋼支撐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撐立柱基礎應牢固,并按設計計算嚴格控制模板支撐系統的沉降量。支撐立柱基礎為泥土地面時,對地面平整、夯實,并加設滿足支撐承載力要求的墊板,同時應采取排水措施。斜支撐和立柱聯接應牢固,形成整體。
4.1.4嚴格控制施工荷載,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
4.2預警行動
4.2.1對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作業人員進行預警培訓。發現不符合施工規范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險情后,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迅速采取措施,撤離人員、確定可能波及范圍并設置警戒。同時報告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以及根據現場情況向上級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安全監管部門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匯報和求得援助。如在非工作狀態發現險情,發現者應迅速直接向項目經理報告。
4.2.2從外部獲取的有關自然災害、周邊險情后,獲取人應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項目經理確認信息屬實,及時通過廣播等快速手段告知全體作業人員,并組織相應的預警行動。
5. 信息報告程序
5.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發生死亡、重傷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時,應立即向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指揮部或事故單位負責人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及工程詳細名稱;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五)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七)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5.2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
5.3當自有應急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按安全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啟動本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6.1.1 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②大面積基坑坍塌、腳手架坍塌等較大影響事件;
③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事故。
6.1.2 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3-10人重傷事故。
②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
③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安全事故。
6.1.3 發生Ⅲ級(3人以下重傷、其他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單位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
6.2 響應程序
6.2.1由項目部經理負責組織,項目各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項目部應在做施工前準備時,及時制定本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2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調動安排,物資、車輛設備的調用,占用房屋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及其他在場的所有人員都有參加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義務。
6.2.3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迅速向項目經理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6.2.4項目經理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6.2.5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工地負責人和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道路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6.2.6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的統一指揮,應根據事故特點,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6.2.7項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遲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小組的指令。
6.2.8項目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2.9事后項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6.3處置措施
6.3.1當施工現場的人員發現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紋或發出異常聲音時,應立即報告給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通知現場立即停止作業,并組織施工人員快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6.3.2當土方或建筑物發生坍塌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全員上崗,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及時逐級上報事故情況,做好現場保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6.3.3當少部分土方坍塌時,現場派救護人員應及時挖掘土體,采取措施避免傷及被埋人員;當建筑物整體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時,應及時聯系當地政府組織社會救助力量,對被埋人員進行搶救,需要采用吊車、挖掘機進行搶救時,現場要有指揮并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或被壓人員。各有關部門應在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理協調作戰,保證搶險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6.3.4被搶救出來的傷員,經現場醫療室醫生緊急處置后,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治療。
6.3.5當核實所有人員獲救后,將受傷人員的位置進行拍照或錄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6.3.6對在土方坍塌和建筑物坍塌死亡的人員,由企業及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亡人員的家屬進行安撫,傷殘人員安置和財產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7. 應急物資、裝備及通訊聯絡
應急物資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項目部應根據潛在事故性質和后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物資器材、救援機械和設備、交通工具、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物資在施工現場配備,并應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7.1常用物資裝備
| 名? 稱 | 規格型號 | 數? 量 | 名? 稱 | 規格型號 | 數? 量 |
| 安全帽 | 50頂 | 安全帶 | 20付 | ||
| 電焊機 | 3臺 | 卷揚機 | 5T | 1臺 | |
| 電動葫蘆 | 10T | 1臺 | 氣割工具 | 2套 | |
| 手動葫蘆 | 5T | 5臺 | 小型切割機 | 2套 | |
| 污水泵 | 3臺 | 清水泵 | 20米 | 10臺 | |
| 高壓水泵 | 100米 | 2臺 | 滅火器 | 泡沫 | 50個 |
| 電工工具 | 5套 | 滅火器 | 干粉 | 50個 | |
| 應急燈 | 10臺 | 對講機 | 4部 | ||
| 擔架 | 3付 | 止血袋 | 10個 | ||
| 氧氣袋 | 5個 | 防毒面具 | 10付 | ||
| 麻袋 | 100個 | 手電筒 | 10個 | ||
| 麻繩(Φ20) | 25米 | 若干 | 消毒藥品 | 若干 |
7.2社會應急資源:
挖掘機、裝載機、起重機、切割器具、頂升機具、發電設備等。
上級政府、社會有關救援組織、醫療系統通訊錄
| 序號 | 單??????? 位 | 電?????? 話 |
| 一 | 地方政府 | |
| 1 | 青島市黃島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
| 二 | 醫務系統 | |
| 1 | 黃島區人民醫院泊里分院 | |
| 三 | 報警電話 | |
| 1 | 派出所 | 110 |
| 2 | 急救中心 | 120 |
8、發布與實施
本預案由青島港(集團)港務有限工程公司提出。
本預案由青島港(集團)港務有限工程公司安技部起草。
本預案主要起草人:陳寶海。
預案的主管部門負責預案的維護和更新,根據港口實際變化和演練情況,適時對預案進行評價和改進。本預案于20? 年6月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工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極寒天氣供暖應急預案
熱力公司換熱站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供熱管網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搶修預案
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熱力公司供熱管道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工程施工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高空作業應急預案
施工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項目部安全應急預案
施工現場夏季高溫應急預案
施工中機械傷害事故專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