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明確定點聯系的醫療、衛生、環境保護部門,需要化學救援的單位還需與化救隊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責任;
(6)定期組織職工進行救援知識、技能的專門培訓、學習;
(7)建立應急救援定期演練制度,按期進行演練并對每次演練的情況進行記錄、評估、總結、改進。
四、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礦相關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時間最遲不超過30分鐘;
2、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 (年、月、日、時、分);設備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二)分級響應程序
1、特種設備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由主要領導組織開展自救工作。
2、當出現本預案一、(三)范圍內事故時,各使用單位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應當立即向礦業公司調度室匯報,由凱達鑄造廠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3、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時,事故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報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請求派出現場指導協調組到現場參與救援。
﹙三﹚凱達鑄造廠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導協調的主要內容
1、根據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協助指揮部開展協調應急救援行動。
2、組織有關人員現場待命,協助領導小組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提出防范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4、協助現場指揮部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災工作。
﹙四﹚現場緊急處理工作程序及要求
1、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步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作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的人員、車輛及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
3、探測危險物質及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設備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監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資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并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應當根據事故的危害、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的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露應當設立三類工作區域,即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5、搶險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6、設立人員疏散區。根據事故的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時,應當果斷迅速地劃定危險波及范圍和區域,在必要時,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危險波及的范圍和區域。
7、清理事故現場。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已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化學中和等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危害的繼續和環境的污染。
? (五)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救援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裝備齊全各種安全防護用品,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事故現場應當開辟應急搶險人員和車倆出入的專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六)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事故發生的特性和應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圍職工疏散的建議,由凱達鑄造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達人員疏散指令。
(七)動員與參與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調動、征用有關單位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占用場地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八)現場處理
特種設備事故現場處置由現場指揮部負責,承擔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警戒保衛:由安全部負責,負責現場保衛和維持治安與交通秩序;協助事故現場必要的人員和物資疏散;
搶險救災:由機電部負責,配合集團公司制定搶險救災的技術方案和實施。并對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和事故提出處置建議;
醫療救護、物資保障、生活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由辦公室負責,配合聯系醫院對事故中受傷的人員進行救治和轉運;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物資、裝備和保障,并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和理賠等善后和社會穩定工作。
﹙九﹚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的調查分析
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領導小組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組,在進行救援的同時,開展事故調查和現場取證,進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調查處理意見。
﹙十﹚ 應急救援結束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事故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在報上級有關部門特種設備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結束:
1、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
2、事故危險得以控制;
3、次生事故因素已經消除;
4、受傷人員基本得到救治;
5、緊急疏散人員恢復正常生活。
五、后期處理
﹙一﹚善后處理
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場地發生的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必須經機電部審核,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核準的有資格的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放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應當予以報廢。
特種設備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質泄露或者鄰近建筑物倒塌損壞的,應經公司應急小組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進行下一步修復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當作好安撫、撫恤、社會救助、保險理賠等善后處理事項,盡快恢復受影響職工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二﹚事故調查報告
各部門及單位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工作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事故調查,提出調查報告。
﹙三﹚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事故領導小組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保障措施
﹙一﹚應急救援的物資裝備保障
有關職能部門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針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類型,配備相應的救援工具、檢測儀器、車輛等搶險救援裝備和通訊裝備等。
﹙二﹚技術保障
機電部應當認真貫徹國家質監局針對各種特種設備制定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安全技術規范,一旦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爭取技術力量支持,確保應急求援的順利開展。
﹙三﹚宣傳培訓和學習
1、安全部應當向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教育。
2、辦公室應當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鍛煉和提高應急救援綜合素質。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組織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演練結束后,應當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四﹚資金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必要資金準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請求有關部門解決。
﹙五﹚監督檢查
安全部應當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制定應急預案及演練的情況進行檢查。
七、附則
(一)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附特種設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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