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現場處置
①現場處置原則:人員安全優先;防止蔓延優先。
②現場處理組及時深入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和發生事故的原因,迅速疏散現場與搶險無關人員和圍觀群眾。警戒維護組同時封鎖事故現場,拉起隔離帶,劃出各類搶險、搶救區域(如救護區、運輸通道、搶險區等),保證良好的現場搶險秩序;
③醫療救護組直接進入現場將傷員運至指定地點進行救護,及時界定每位傷員的傷勢,決定現場救治、外送轉移,還是現場急救后轉移等,危重傷員短時間內得不到救治存在死亡危險的,立即撥120將人員送至最近的醫院急救。交通運輸組及時提供運送傷員的各類車輛;
④專業搶險組根據情況選擇適合的機械設備和器材及時進入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險,采用人工、機械清除障礙,救助圍困人員,及時撤離傷亡人員;清理、拆除危險物品;對事故源頭采取臨時支護、封閉等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和降低損失。
6、報告與公告
當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應急搶救組組長應在30分鐘內向業主指揮部快報(需緊急救援時,同時向當地公安、消防、衛生部門快報);1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的內容和要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進行報告。
當發生事故對周圍居民產生影響時,應及時向周圍居民發出通告,通告的內容應包括: 事故的性質、發展趨勢、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危害等。做好有關解釋工作, 防止居民發生慌亂。
7、事態檢測與評估
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發展態勢及影響程度進行動態的監測,并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將各階段事態監測和初步評估的結果,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為整體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8、應急人員安全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急人員必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按操作規程的要求, 穿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進入事故現場。同時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技術措施、現場監護等,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
不得強令冒險救援搶險,人員不得在不可靠的措施下冒險進入危險區域和場所。
9、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
①在現場出現險情時,現場人員要大聲呼叫險情,并迅速報告現場應急組長或通訊聯絡組成員。在可以進行搶險救援的情況下,進行搶險救援。
②現場人員立即停止施工操作,處于危險區域的人員要立即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脫離危險區域,并進行自救,不能脫險的人員盡可能躲避在安全區域或安全避難所,需要時發出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③現場應急搶險救援組織成員在發現情況或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趕到現場按職責分工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并及時進行內外部聯系和報告。
10、搶險救援措施
1)搶救。如:迅速止血,處理休克等。
2)密切注意周圍環境,防止其他危險再度發生。
3)應有醫護知識或較熟練的人來進行。
4)就近尋找合適的場地,臨時安置傷員。
5)包扎傷口。
6)將有生命危險者迅速送往醫院或移交給趕來現場的專職救護人員。
7)其他幫助。
11、人群疏散與安置
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現場領導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需要進行人群的疏散。若事態難以控制,對職工或周圍居民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時,應做好職工或居民的疏散工作,并向職工或居民說明疏散的原因、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場所等內容。確保疏散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安置。
12、醫療與衛生
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受傷,可就近送至醫院救治或及時與醫療單位聯系,組織現場救治。
八、應急終止
當事態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得以消除時,由項目經理下達終止應急令由安保部專人用擴音喇叭傳達應急救援現場,終止應急救援。
當終止應急救援后,事故現場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隱患時,現場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經技術部門技術鑒定確認無不明隱患后,告知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下令解除現場警戒。
警戒解除后,由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恢復現場,主要清理臨時設施,救援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恢復現場辦公生活基本功能等。由黨工委負責組織被疏散人員的回撤和安置。
九、事故調查
調查原則
1、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
2、事故調查組根據所發生事故的具體情況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歸口管理部門、工會派員參加,必要時聘請專家技術人員參與。
3、事故調查工作程序堅持分級管理上下對口的原則,調查組人員要在做好事故救援、現場保護的基礎上,盡早開展事故現場勘察工作,做好事故目擊證人和有關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確保掌握事故的真實性,主動配合上級調查組做好查處工作,在最短的時間內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十、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項目部定期檢查機械及車輛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派專人進行維護。
2)通信保障
項目部健全交通信息通訊網絡,明確通信聯絡方式,保障通信聯絡暢通。
3)物資保障
項目部建立應急救援物資、設施、設備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救援裝備、器材不足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項目部范圍內的協調救援裝備、器材等。
4)搶險物資的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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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量 | 用途 |
1 | 救援車輛 | 1輛 | 急救、搶修、指揮車 |
2 | 擔架 | 1副 | 急救 |
3 | 其他常用藥品及消毒劑 | 若干 | 應急治療 |
4 | 急救箱 | 1套 | 急救 |
5 | 繃帶、無菌敷料 | 若干 | 急救 |
6 | 安全警示、指令、提示標志牌 | 若干 | 警示 |
7 | 應急燈、手電、擴音話筒 | 若干 | 搶修 |
8 | 氧氣袋 | 若干 | 急救 |
9 | 電焊 | 1套 | 搶修 |
10 | 氣焊 | 1套 | 搶修 |
5)交通運輸保障
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下,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由項目部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確保救災物資、器材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人力保障
項目部成立機械及車輛車輛傷害事故項目搶險隊伍,主要由施工現場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7) 資金保障
①項目部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由財務部負責
②項目部應急機構安排安全專項資金,用于交通事故應急宣傳、人員培訓和裝備購置。
8) 演練保障
機械及車輛傷害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項目部的全體人員、施工隊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消防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 經過有效的培訓,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十一、預案管理
1、責任追究
實行公路水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責任追究制。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預案更新與完善
根據演練和實施情況,及時更新和完善應急預案,實現持續改進。
3、預案解釋與實施
預案由安質部制定并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