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道311線內官營至臨洮段改建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精神,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方針,減少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發生,提高自查、自糾、自防、自救的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有效的應急快速反應機制,防患于未然,把災害損失降至最低限度,保證我部工程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部施工的各類工程建設過程中造成的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1.3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路建設行業施工現場管理體系及行業特點,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本預案屬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共同構成項目部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4應急工作原則
1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2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
3預案是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
4預案應本著“預防為主、分工責任、統一指揮、分級響應”的基本原則,貫徹作用,盡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5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6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危險性分析
2.1項目概況
項目總體情況:我部主要承攬省道311線內官營至臨洮段改建工程的機電工程建設。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產品的多樣性;產品的流動性;工程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工程生產的條件差異大,可變因素多;生產周期中露天作業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施工和高空作業較多;手工操作,勞動繁重,體力消耗大。由于這些特點,給施工生產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從可能危害社會的重要角度來看,施工項目應當確定為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從項目安全管理來看,項目施工過程可能包含若干個危險源,進行風險分析。所以,我部危險源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
1.施工場所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局限于存在施工過程現場的活動;主要與施工分部、分項(工序)工程,施工裝置(設施、機械)及物質有關。施工場所危險源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1腳手架(包括落地架、懸挑架、爬架等)、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機、,人工挖孔樁(井)、基坑(槽)施工,局部結構工程或臨時建筑(工棚、圍墻等)失穩,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2高度大于2m的作業面(包括高空、洞口、臨邊作業),因安全防護設施不符合或無防護設施施工。人員未配系防護繩(帶)等造成人員踏空、滑到、失穩等意外;
?3焊接、金屬切割、沖擊鉆孔(鑿巖)等施工及各種施工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如:漏電、絕緣、接地保護、一機一閘)不符合規范,造成人員觸電、局部火災等意外;
4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的堆放與搬(吊)運等發生高空墜落、堆放散落、撞擊人員等意外;
5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等因誤操作、防護不足等,發生人員傷亡、建筑及設施損壞等意外;
6人工挖孔樁(井)、及粘貼等因通風排氣不暢造成人員窒息或氣體中毒危險源;
7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臨時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護不到位,造成火災或人員中毒意外;工地飲食衛生不符合,造成集體中毒或疾病。
2.施工場所及周圍地段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存在于施工過程現場并可能危害周圍社區的活動,主要與工程項目所在社區地址、工程類別、工序、施工裝置及物質危害有關。
1臨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區的工程基坑、大型管溝的施工,因為支護、項撐等設施失穩、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場所破壞,往往引起地面、周圍建筑和城市運營重要設施的坍塌、坍陷、爆炸或火災等意外;
2基坑開挖、人工挖孔樁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圍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傾斜、開裂,倒塌等意外;
3臨街施工高層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臨空(街)作業面,因無安全防護設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腳手架、滑模失穩等墜落物體(件)打擊人員等意外;
4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等因設計方案、誤操作、防護不足等造成放生施工場所及周圍已有建筑及設施損壞、人員傷亡等意外;
5在高壓線下、溝邊、崖邊、河流邊、強風口處、高墻下、切坡地段等設置辦公區或生活區臨建房屋,因高壓放電、崩(坍)塌、滑坡、傾倒、泥石流等引致房倒屋塌,造成人員傷亡等意外。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省道311線內官營至臨洮段改建工程NLJD合同段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成?彪(項目部經理)
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鄭?寧(項目部總工)
應急領導小組:?王亨健、桑子明、李政忠、桑子科
應急電話:王亨健,18693177630
應急車輛:胡?濤,13919291001
3.2應急組織職責
3.2.1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職責范圍: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施工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案的實施,各施工隊長負責本轄區內的應急救援演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一切救援物資基礎保障。負責本項目內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現場救援預案、恢復生產秩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3.3.2應急領導小組組長
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職責: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2.3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
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職責:協助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及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組織公司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準備反應狀態;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互相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方案。
3.2.4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職責:組建現場搶救隊伍;搶救現場傷員、物資,記錄傷員傷情,協助
120和上級部門對傷員的搶救;負責事故的警戒,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維持現場治安秩序,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與保險部門協調理賠工作;協助制訂應急物資、人員等資源的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情況;定期收集和整理應急反應信息、建檔,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協助現場調查取樣,了解事故原因,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