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事故發生單位、污染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是污染事故的責任報告單位。
?4.2污染事故的預防和預報
?4.2.1污染事故的預防:開展污染源調查。
?項目部應急辦負責組織開展對生產、儲存、運輸有毒有害及危險化學品利用單位的普查,掌握全項目部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開展對污染事故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涉及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的單位要制定相應預案,新建項目凡涉及有毒有害物品生產、加工和放射性物質(裝置),在環境影響評價階段要制定應急預案。保持污染事故報告信息渠道暢通。加強環境應急科研和環境應急響應系統建設。建立重點危險源現場監測、跟蹤系統。
?4.2.2一旦發現污染事故征兆或發生污染事故,項目部通過分析、研判,作出預測預報,迅速上報項目部指揮部并逐級上報。
?4.2.3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研判環境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上報項目部指揮部,并通報相關部門。若發生重大和特別重大污染事故,應立即報告項目部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監督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確防范職責,制定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工作程序,嚴防發生有關物品被盜、被搶、丟失以及相關設施被襲擊等事故。
?4.3報告方式與內容
?責任報告單位發現突發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進行事故的初步研判,初步研判結果為一般污染事故的,應在1小時內向項目部應急辦報告;初步研判結果為較大及以上污染事故的,應在1小時內向項目部應急辦和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
?速報:應當報告的信息包括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員受害情況、事故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確報:應當報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在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處理措施、事故鑒定結論并對事故的發生和處理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項目部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核實,查明事故引發的污染源、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
?4.4預警級別及發布
?4.4.1預警級別的確定:項目部根據上級信息和基礎監測信息進行風險分析,依據呼市污染事故的級別標準,確定預警級別。
?4.4.2預警發布程序:可能發生一般(Ⅳ級)污染事故時,發布藍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較大(Ⅲ級)污染事故時,發布黃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重大(Ⅱ級)污染事故時,發布橙色預警信號;可能發生特別重大(1級)污染事故時,發布紅色預警信號;
?藍色預警信號由項目部批準后在本區域內發布。
?橙色預警信號和紅色預警信號報上級統一發布。
?4.5預警狀態采取的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應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啟動相關預案開展處置。
?(二)發布預警公告。
?(三)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四)項目部應急辦、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立即指揮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經發辦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五)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六)調配應急物資和設備,保障應急需要。
?4.6信息發布與通報
?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按照《項目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
規定,向社會發布發生在本項目部范圍內的較大污染事故信息,并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鄉村及時通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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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應急響應體系
?5.1分級響應
?發生污染事故,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置。上級預案的啟動在下級預案先行啟動響應的狀態基礎上進行,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處于啟動狀態。一般(Ⅳ級)污染事故,啟動鎮應急預案進行處置;較大(Ⅲ級)及較大以上污染事故,上報上級指揮部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2基本應急響應程序
?5.2.1應急響應基本程序:污染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和責任單位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項目部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開展先期處置工作;項目部指揮部對接報信息及時研判后,向項目部應急領導機構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根據項目部應急領導機構的決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項目部應急辦立即通知各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配所需應急資源;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如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由現場指揮部向項目部應急領導機構請求實施擴大應急。應急處置結束后,轉入后期處置工作階段。
?5.2.2一般污染事故由項目部指揮部及相關部門負責協調處理,并報上級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5.2.3較大及較大以上級別污染事故:報上級指揮部辦公室,在上級指揮部的要求下開展處置工作。
?本預案啟動后,項目部應急辦、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職能部門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4現場指揮部由項目部有關領導和事發地村負責人、處置工作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總指揮按照污染事故的性質由分管總工或其授權的有關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應急辦和事發地村主要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的具體名稱和設置地點,根據處置工作需要由總指揮確定。現場指揮部一般設綜合協調組、應急處置組(工程搶險、疫情防治、現場處置)、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人員疏散組、新聞報道組、善后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等工作組,具體設置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要由現場指揮部明確,并確立相關工作任務。突發污染事故現場指揮部下設各分組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現場指揮部的職責:執行項目部指揮部處置較大污染事故的決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污染事故相關情況及已采取的先期處置情況,及時掌握事故發展趨勢,研究制定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及時將現場的各種重要情況向項目部指揮部報告;組織協調相關治安、交通、衛生防疫、物資等保障;迅速控制事態,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故出現“放大效應”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3應急結束
?5.3.1應急結束的條件: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發生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經降至限值以內。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續發生的可能。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已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影響降于盡量低的水平。
?5.3.2應急終止的程序:一般污染事故由現場指揮部報項目部同意后決定終止;較大及較大以上污染事故由上級指揮部決定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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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事故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協助事發地村及民政部門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范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破壞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
?6.2污染物收集處理和現場清理
?污染事故事發地的后期現場清理和污染物處理(包括核、化學污染),由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污染范圍較大、程度較嚴重的,報請上級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市、縣級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必要時請求國家支持,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6.3保險
?建立污染事故社會保險機制。可能引起環境污染的施工單位,要辦理公眾責任險或其他險種。
?6.4突發污染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事發地村進行應急過程評價和總結。主要包括:污染事故原因,污染事故等級的判定是否正確;污染事故造成的損失大小,責任劃分及相關賠償問題;采取的重要處置措施與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各部門(單位)應急任務完成情況;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成功或失敗的典型事例;是否需要修訂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其他結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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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應急保障措施
?7.1通訊與信息保障
?7.1.1建立常設機構和值班制度,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為項目應急常設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做好處置污染事故的準備,配合各村應建立相應的機構和值班制度。項目指揮部辦公室24小時值班電話:03508364539?15247194528?13327501355
?工程部、質檢部負責建立全項目環境事件應急報告,監測、處置和技術支持體系。
?7.1.2各施工單位在發生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時,應采取措施保障應急通訊的需要。
?7.2物資、經費、技術儲備與保障
?7.2.1物資與經費保障: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所需專項資金,列入項目財政預算,由項目財務部予以保障并爭取國家支持。
?財務部及相關部門應統籌考慮,配備相應的應急監測、通訊和交通裝備。針對全項目部危險源(品)的類型和特征,重點地添置相關的儀器設備。定期檢查應急監測和處置儀器和設備的工作情況,確保滿足應急監測工作的需要。項目部建立項目部突發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儲備物資管理和更新補充制度。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可以根據事態發展和污染事故發生地村的請求,及時向事故發生區域調度使用儲備的物資、設備、設施。物資消耗較大或物資儲備不足時,生產管理部門應保證生產和供應,必要時應爭取其他地區的援助。
?7.2.2加強預警監測,掌握動態情況,及時消除危險因素;建立和完善易引發污染事故危險源數據庫。
?7.2.3開展科學研究,提高應急監測和處置能力;各村和項目部應加強對環境應急監測網絡的能力建設,大力支持開展對污染事故應急處置技術規范’、現場處置措施以及預測、預警等方面的科學研究。
?7.3宣傳、培訓和演習
?7.3.1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采取各種形式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增加公眾預防環境污染事故的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7.3.2加強應急監測、應急處置隊伍能力建設和專家庫的建設;經發辦要加強全項目部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隊伍的能力建設,對各村(居)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
?項目部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各級專家庫的建設,按照突發污染事故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組建專家組,建立有效聯系以確保處置環境污染事故的需要。
?7.3.3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培訓和演練,提高綜合處置能力;建立定期培訓制度,經發辦應定期邀請有關專家,開展專題培訓和講座,使環境應急處置人員掌握突發環境污染事故處置的技術規范和標準,提高專業技能和處置能力。
?開展應急處置演練,提高應急隊伍實戰經驗和水平。項目部指揮部應該定期組織開展全項目部綜合演練,提高處置污染事故時的組織指揮、部門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綜合應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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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則
?8.1本預案由項目部負責解釋。
?8.2本預案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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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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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高速公路LJ—5項目經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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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