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依據
為加強對起重機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施工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項目實際,特制定本項目起重吊裝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起重吊裝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1.因檢查維修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
2.起重工違章作業,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3.操作不檔;違章違紀蠻干,不良操作習慣;判斷操作失誤,指揮信號不明確,安全意識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發的事故。
4.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5.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他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6. 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幫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7. 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黃剛;
副組長:靳方羅 、徐金香、趙鵬飛;
成員:吳剛、劉洪海、葉小斌、代繼冬、呂華偉、劉繼強、張清哲、代繼濤、豆小朋。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質量安全部,辦公室主任由劉洪海擔任。聯系電話。
救援突擊隊隊長由吳剛擔任,成員由項目部職工擔任。
1.職責與分工
①. 項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各部門主任組成。
②. 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是應急救援全過程的全權指揮,下達指令,組織本項目可動用力量參與救援,向上級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協調消防、救護、醫療機構參與救援。
③. 小組其他成員向組長負責,由組長協調各成員工作的有序進行,按各自分工履行職責,確保救援任務的順利完成。
④.現場搶險隊隊長由領導小組委派,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
⑤.現場搶險隊隊長職權
(1)向領導小組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2)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
(3)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