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7M ,腳手架與建筑物連結一個固定點。
剪刀撐、不論木、竹、鋼管腳手架均應在盡端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M設縱向剪刀撐,其最大寬度不超過6跨,與地面呈45-60度夾角,從上到下連續設置。
4.6承重關:腳手架均布荷載,不超過27MP。在腳手架上堆磚,只允許單行側擺三層。用于裝修工程,架的荷載為20MP。其他架子(橋梁、吊籃、掛架、挑架等),必須經過計算和試驗確定承重荷載,如超載,應采取加固措施以保證安全。
4.7下關:必須為工人上下架子搭設馬道(斜道、跑道)或階梯。嚴禁施工人員從架子爬上爬下,造成墜落事故。
4.8雷電關:
凡金屬腳手架與一萬伏以上高壓輸電線路,水平距離必須保持5M以上,或者搭設隔離防護措施。
一般電線不得直接捆在金屬架桿上,必須捆扎時應加墊木隔離。
凡金屬腳手架高于周圍避雷設施者,架間每隔24M設一個避雷針,針端要主出最高架桿3.5M。
4.9挑梁關:懸挑式吊籃腳手架,除吊籃按規定加工、設籃護和立網外,挑梁架設要平坦和牢固。
4.10檢驗關:各種架子搭好后,工長必須組織架子工和使用工種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準上架操作。使用時,特別是大風、雷后,要檢查架子是否穩固,發現問題及時加固,確保使用安全。
10M以上的腳手架,在操作層下面留一層架板,以保證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設安全層時,可在操作層下張設安全網,以防萬一。
四、物體打擊事故
物體打擊事故主要是指物體從高處墜落砸傷人的事故。
預防措施:
1、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擲工具、物料、高空作業將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等放在工具袋內。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3、出入通道、建筑物的出入口都應搭設防護棚。
4、起重吊裝作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被起吊的重物下面和起重機桅桿下面嚴禁站人。
五、觸電事故
1、觸電事故常發生在臨電線路、配電箱等部位。觸電后造成傷者不同程度的燒灼傷,輕者頭暈、心悸及乏力等,重者呼吸停止或呼吸心跳均停止。
2、預防措施
2.1、在建工程外側與高壓線路的距離必須小于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如不能滿足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2、接地與接零系統必須符合規范規定要求;
2.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必須采用TN-S系統;
2.5、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2.6、開關箱必須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2.7、照明專用回路必須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2.8、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按照“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原則裝置;
2.9、配電箱應設置門鎖和防雨措施;
2.10、現場照明潮濕作業必須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2.11、嚴禁用其他金屬代替熔絲。
六、機械傷害事故
1、機械傷害事故的產生原因
1.1機械設備陳舊落后,缺乏安全防護保護裝置;
1.2工作人員違章作業;
1.3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
2、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2.1機械工具所有外露的旋轉部分(如傳動帶、轉軸、傳動鏈、聯軸節、帶輪、齒輪、飛輪、鏈輪、電鋸等)都必須設置防護裝置(防護網或防護罩)。防護裝置必須安全牢固,并且性能可靠。
2.2為防止運行中的機械設備或零部件超過極限位置,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3機械設備應設置可靠的制動裝置,以保證接近危險時有效的制動。
2.4機械設備的氣、液傳動機構,應設有控制超壓、防止泄露等裝置。
2.5機械設備在高速運轉中易甩出的部件,應設置防松脫裝置,并配置防護罩或防護網等安全裝置。
2.6機械設備應采取防噪聲措施,使機械設備的噪聲低于國家規定的噪聲標準。
2.7機械設備容易發生危險的部位,必須設有安全標志,安全色和標志應顏色鮮明、清晰、持久。
2.8機械設備中發生高溫、權低溫、強輻射線等部位,應有屏護措施。
2.9有電器的機械設備都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觸電,同時注意防靜電。
2.10在安裝機械設備的場地應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如防護欄柵、安全操作臺等。
2.11制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堅持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2.12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鏡、女工防護帽等。
2.13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招待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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