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試行)》以及有關規定,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健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事故風險的能力,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司實際,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以統一指揮,分工負責,搶險有序,快速高效,協調有力為方針,以保護人員生命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損害擴大為原則,盡最大努力降低事故的損害后果。
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全司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領導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資金。
3、決定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調查事故原因,確定相關人員責任。
5、成立事故現場搶險指揮中心。
(二)領導小組成員。
1、由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分管安全、經營后勤的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公司各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成員。
2、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3、設立現場救援指揮中心,由董事長或指定負責人任總
揮。
(三)領導小組下設現場綜合協調搶險組、救援支持組、后
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
1、現場綜合協調搶險組。
組長: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
成員:安全部負責人、事故承辦人、被分派到的相關人員工作職責:
(1)完成現場救援任務,協助現場總指揮對各到達現場小組成員的工作分派。
(2)迅速組織車輛、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展開施救工作。
(3)施救以先重傷后輕傷為原則,積極配合聯系醫療單位,盡量減少傷亡人數。
(4)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防止人員擁擠踩壓、汽車失火、過路車輛傷人等新的災害發生。等待公安、交通、安監、政府及其他部門人員進入現場。
(5)協助交警的現場勘驗工作。
(6)對事故現場進行錄影攝像,取得第一手現場資料。
(7)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2、救援支持組。
組長: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
成員:生產經營部負責人、事故單位相關人員、被分派的其他工作人員。
工作職責:
(1)根據災害情況,組織車輛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送傷員。
(2)協助現場救援組維持維護現場秩序。
(3)對勘驗后的現場遺留物進行清理登記。
(4)負責對事故失蹤人員的尋找。
(5)對事故車輛進行施救。
(6)聯系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進行登記。
(7)完成臨時交辦任務。
3、后勤保障組。
組長: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