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政府有關各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本行業的應急管理工作。其中,負責消防、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燃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重大食物中毒等子預案而設的指揮機構為區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既負有本部門應急響應的職責,又承擔區政府、區安委會所安排的應急響應任務,確保子預案的順利實施。
2.2.4區有關部門與區安委會辦公室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做好與本預案及專項子預案的銜接工作。負責子預案應急管理機構必須與市相關預案的管理機構做好銜接,保持溝通,爭取指導和支持。
2.3應急指揮中心
進入Ⅲ級應急響應后,區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投入運作。區應急指揮中心由下列成員組成:
總指揮:區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的領導 成員:
(1)區政府辦公室
(2)區武裝部
(3)區委宣傳部
(4)區公安局
(5)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6)區財政局
(7)區建設局
(8)區交通辦
(9)區衛生局
(10)區環境監理站
(11)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12)區電信局
(13)區其它有關部門(依據事故類型臨時增加)
2.4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2.4.1總指揮:負責重大決策和全面指揮。
2.4.2副總指揮:按分工負責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
2.4.3區武裝部:根據總指揮的決定,組織部隊參與搶險救援。
2.4.4區政府辦公室
(1)負責指揮部內部的信息溝通;
(2)負責向上級政府報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3)對正副指揮的命令執行情況跟蹤反饋;
(4)為指揮部提供車輛運輸、通訊及后勤保障;
(5)負責應急救援涉外人員(含港、澳、臺人員)的安置和處理。
2.4.5區委宣傳部
統一協調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做好應急救援中先進事跡的宣傳和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2.4.6區公安局
(1)負責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封鎖危險區域、設立隔離區,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治安秩序,組織疏散人員;
(2)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適時調集消防、交警、治安等警力參與救援;
(3)負責架設現場350M無線通訊網絡并負責維護;
(4)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記錄、視聽資料、證人證言收集等取證工作;
(5)負責事故中失蹤、死亡人員身份的核查及對死亡人員的法醫鑒定工作。
2.4.7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協助指揮中心實施應急預案;
(2)負責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事故及救援情況;
(3)建立“專家庫”,組織“專家組”對搶險救援提供咨詢和對策;
(4)搜集與事故原因及過程有關的信息資料,在職權范圍內、組織事故的調查、分析、定性、處理工作,同時為配合上級對事故的調查處理作準備。
(5)建立全區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檔案。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環境風險事故應急…
小微企業消防應急預案
小型企業消防應急預案
上海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大連高新區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高行鎮地下空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師范大學放射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師范大學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置…
防汛防洪安全應急預案
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范本)
大型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防汛演練方案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集團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環境風險應急預案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