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制約機制,約束建筑業企業嚴格執行安全培訓的各項規定和要求。
可從以下幾方面制定制約機制。
1、實行建筑業企業安全資格認證制度。對企業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實、安全保證體系的建立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情況進行考核,達到要求頒發《企業安全資格證書》,企業必須持《企業安全資格證書》才能參加工程的招投標,并進行年度審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建筑市場管理,其中培訓教育是主要的否決項之一。
2、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情況進入有形建筑市場。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教育、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等情況一起進入有形建筑市場,在工程招投標階段行使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權。
3、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對未按規定和要求進行安全培訓的企業,作為不良記錄載入企業信用檔案和有關數據庫,并通過工程建設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4、加大依法檢查力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安全培訓不到位作為一項重大事故隱患,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通報、停工整頓、降低企業資質等級、限期停止投標資格、企業安全資格證書延期年審等處罰。
五、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建筑業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上崗培訓。
在監管企業做好職工全員培訓教育的基礎上,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包括法人代表、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等)進行上崗培訓,將安全生產的新形勢、新要求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時貫徹到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進而落實到全體職工。培訓應上下統一,培訓內容一貫到底,可采取省、市、企業三級負責的管理體系。由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按照“三統一”即統一師資、統一教材、統一試卷的原則進行宏觀管理,對各市各企業選派的有管理經理、有一定安全專業水平和授課能力的人員進行師資培訓,合格頒發《師資資格證書》。各市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培訓的組織管理,建立培訓檔案。具備安全培訓能力的企業可申請建立培訓點,經審批后,具體組織本企業的安全培訓工作。
六、在監督管理程序中突出要求安全培訓教育內容。
1、在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將安全培訓教育作為重點審查內容。按照建設部第71號令《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時,應“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的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痹谵k理安全監督手續時對以上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中有關安全培訓包括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等情況作為重點內容之一。
2、在資質年檢對企業安全生產評估中突出安全培訓要求。在施工企業進行企業資質年檢之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該企業年檢之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對該企業年度內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時,將企業是否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的情況,作為審核的重點內容之一。
3、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把日常的監督檢查與安全培訓相結合。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日常的工作中,利用監督檢查的機會,從思想、法規、知識、技能、案例等方面入手,指導和督促企業健全和完善內部培訓教育制度,加強職工的全員安全培訓,把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貫穿于企業生產活動的全過程。
七、開展建筑安全知識競賽和安全征文活動,作為培訓的另一種形式,廣泛普及安全知識。
本著全員參與,重在學習,注重效果,擴大影響的原則,組織開展建筑安全知識競賽,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播媒體,擴大建筑安全工作的社會影響,形成全行業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熱潮和全社會關注建筑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提高建筑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開展建筑安全征文活動,是提高安全管理的技術含量,活躍建筑安全的學術研究氣氛的有效方法,也是提高企業有關人員安全知識,擴大建筑安全工作的影響的有效方式。
八、開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使企業安全培訓做到自主管理,持續發展。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是系統化、強調遵守國家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全過程控制,有針對性地改善企業的職業安全健康行為,達到對職業安全健康績效的持續改善。開展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可有效促進企業在安全培訓教育方面做到自我約束、自主管理、持續發展。
煤礦新工人安全生產培訓教材
井下電鉗工安全培訓教案
采煤班組長安全培訓培訓教案
員工廠級安全培訓教材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表
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培訓
某單位安全教育培訓
礦山建設工程管理培訓教案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資料
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資料
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培訓資料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