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組織建設
??????? 第一條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 第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消防工作責任制。鄉(鎮)長是本鄉(鎮)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工作全面負責,鄉(鎮)其他負責人在各自分工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責。
??????? 第三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 (一) 建立消防工作組織網絡,明確政府有關組織、機構及行政村的消防工作職責,定期檢查、指導和考評;
??????? (二) 組織編制集鎮消防規劃,建設和管理農村公共消防設施;
??????? (三) 建立和領導鄉(鎮)消防隊伍;
??????? (四) 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分析消防安全形勢,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 (五) 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
??????? (六) 將本地消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增長比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 (七) 上級機關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和督促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
??????? 第五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明確負責消防工作的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消防工作人員;有條件的鄉(鎮)可以建立專門消防工作機構。負責消防工作的機構應當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 (一) 承擔消防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提出消防工作意見,擬訂消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 (二) 組織集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對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管理提出意見;
??????? (三) 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 (四) 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各類消防安全培訓;
??????? (五) 組織實施本鄉(鎮)消防工作考評;
??????? (六) 鄉(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職責。
??????? 第六條 鄉(鎮)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并根據上級公安機關要求做好其他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 鄉(鎮)公安派出所應當鞏固和加強消防警務室和村警務室消防工作建設,將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納入治安巡防內容。
??????? 第七條 村民委員會負責本村消防工作,依法將消防工作納入村民自治內容,保障本村消防事業發展。
??????? 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村民委員會主任是本村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村消防工作全面負責;其他村民委員會成員在各自分工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責。
??????? 第九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 (一) 制定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民防火公約;
??????? (二) 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
??????? (三)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村民防火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 (四) 建設并管理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
??????? (五) 建立村民志愿消防隊,組織撲救初起火災;
??????? (六) 掌握本村老弱病殘、外來人員等特殊人群情況,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 (一) 掌握轄區消防安全情況,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 定期組織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協調處理轄區重要消防安全問題;
??????? (三) 組織實施消防安全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 (四) 組織對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實施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 (五) 組織并管理志愿消防隊,督促其開展日常業務訓練;
??????? (六) 組織實施對老、弱、病、殘人員的消防安全幫扶救助,做好外來人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 (七) 實施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開展農業收獲季節和重大活動、重大節日期間的消防宣傳教育。
???????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鄉(鎮)應當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和消防宣傳教育任務:
??????? (一) 消防站數量未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規定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 (二) 建成區面積超過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萬人以上;
??????? (三) 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密集;
??????? (四) 國家級和省級重點鎮、歷史文化名鎮;
??????? (五) 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應當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的情形。
??????? 政府專職消防隊可以采取多種形式建設,其建設標準參照《鄉鎮消防站建設標準》(DGJ32/J72-2008)執行。
??????? 第十二條 未建立政府專職消防隊的鄉(鎮)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和滅火救援需要,因地制宜地建設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聯防消防隊,承擔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能,確保有4人(其中1人為駕駛員)參加執勤,配置1輛消防車以及相應的消防器材、裝備。
??????? 第十三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需要,組織熱心公益服務、身體條件允許的村民建立志愿消防隊,開展消防服務,宣傳消防知識,組織自防自救工作,配備機動消防泵、消防水槍、水帶、滅火器、火鉤、火叉等常規滅火器材、滅火防護裝備和消防通訊裝備等。
安全進社區提升居民安全意識
安全社區建設方法
安全社區基礎知識
安全社區建設工作步驟
生活管理員衛生責任制
衛生區域衛生負責人衛生責任制
夏季“四防”保安全
強化責任落實 筑牢安全基石
物業小區安全管理制度
社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街道安監辦工作職責
社區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某社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
網格員消防工作職責
社區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冬季防火防盜溫馨提示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