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日,武清區汊沽港鎮苑家堡村天津鈞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致1人死亡。
為充分發揮事故調查處理對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促進作用,督促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實,防范類似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天津市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等的有關規定,區安委會辦公室組織開展了天津鈞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12·3”一般起重傷害事故(以下簡稱“12·3”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評估工作,形成本報告。
一、評估工作過程
“12·3”事故已于2024年2月4日經區人民政府批復結案。按照“事故結案后一年內,負責事故調查的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評估”的有關規定,區安委會辦公室于2025年1月7日啟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評估工作,成立評估組,區應急局、公安武清分局、區總工會、汊沽港鎮等單位作為評估工作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開展評估工作。
按照區安委辦明確的任務分工,評估工作組分別赴事故責任企業、屬地汊沽港鎮開展評查。評估工作組一是開展走訪座談。評估工作組結合有關工作隨機對汊沽港鎮所屬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并與事故企業及汊沽港鎮政府相關人員座談,了解事故單位、屬地轄區部署汲取事故教訓情況。二是開展專項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針對事故企業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專門帶領安全生產技術專家直奔生產現場,核實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情況,檢查企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落實事故整改措施情況;三是調閱資料。評估工作組分別調取了屬地政府整改措施落實情況、事故相關單位整改措施安全管理資料,核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二、總體評估意見
通過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走訪核查等方式的評估,總體上看,“12·3”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及人員能夠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較好地落實了“12·3”事故報告提出的有關處理意見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有關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區應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12日對天津鈞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徐某玉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徐某玉于2024年3月22日足額繳納罰款。天津鈞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足額繳納罰款。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相關單位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積極落實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天津鈞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積極改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2024年全年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12次,組織應急演練3次,修訂操作規程3項,重新制定了裝卸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全員學習《安全生產法》及本行業事故案例,特別針對本單位發生的亡人事故,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剖析,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重點環節管控,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強化機械操作安全,規范相關操作流程,實行“雙人互檢”。對吊裝等重點作業強化現場監督,裝卸車時禁止其他人員通過、逗留。
(二)汊沽港鎮堅持發展與安全并重,針對本次事故暴露出的問題認真整改,推動轄區安全穩定發展。一是舉一反三,督促轄區企業強化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向轄區企業發放《關于針對“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建議》安全明白紙,針對涉及動火、吊裝、建筑拆除、高空作業、有限空間、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企業逐一重點排查,建立檢查臺賬,督促企業緊盯安全風險,杜絕“三違”行為,確保生產安全。二是充分發揮生產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結合各類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汊沽港鎮全年組織開展專家培訓會、班組現場安全培訓會15場,參會人員共計580余人,發放宣傳手冊1000余本;圍繞“違章蠻干,危及生命安全”主題,組織轄區企業開展“安全一課”宣傳教育活動,共計133家企業、3000余名員工參與。三是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2024年以來,汊沽港鎮持續開展領導子成員帶隊檢查工作,共出動檢查組16組200人次,檢查鎮重點企業及加油站、超市、賓館、飯店等場所36家,現場督促整改隱患34項;全鎮全年共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377家次,發現并整改隱患問題88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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