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試行)
發 文 號:杭政辦函[ 2004 ]44 號
發布單位:杭政辦函[ 2004 ]44 號
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負責對外協調溝通、事故分析匯總、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建立杭州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城區政府,建設、公安、交警、消防、衛生、技術監督、環保、安全生產、市政、燃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防新的傷亡事故發生;負責設立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食宿安排;如發生大面積停氣事故,應同時協調相關城區政府及街道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對死難、受傷人員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三)建立杭州市區重特大燃氣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