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考核組織實施單位提出年度考核計劃及考核方案,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后實施。考核組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市總工會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等組成。
2.考核組織實施單位應當提前1個月通知被考核單位及其安全生產責任人。
3.考核組應當認真聽取被考核人的述職,現場了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召集有關人員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4.考核組應當與被考核人當面交流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報考核組織實施單位。
5.考核不合格或轄區(分管職責范圍)內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個月內制訂并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報送考核組織實施單位。
6.考核組織實施單位要在考核結束后1個月內向市政府報告考核情況。考核報告經市政府批準后,由考核組織實施單位書面通知被考核單位和責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級黨委和人大常委會。
7.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結果連續兩年為優良的,市政府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評。
8.考核評分細則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另行制定。
?
廣州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市發改委:將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審查新建、改建、擴建重大建設工程項目(設施)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竣工驗收時,列入安全生產專項內容;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災物資調撥。
市經貿委:在審查重大技術改造工程項目(設施)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竣工驗收時,必須列入安全生產專項內容;負責船舶建造(含修造)質量安全監管;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管;參與化學品生產、工業、商貿行業和能源電力等企業的安全監管;負責協調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市教育局:負責督促檢查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技工學校除外)和校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禁違反規定出租學校場所;組織指導上述單位開展安全宣傳教育;聯合公安、交通部門開展校巴安全管理。
市公安局: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及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消防方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全市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處罰道路交通違章行為,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負責劇毒物品的安全監管;負責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證及運輸的管理;參與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依法做好有關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統計工作,并按規定上報。
市監察局:依法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參與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追究生產安全事故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責任;參與全市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考核;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實施監察,督促并落實責任追究。
市財政局: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交流、獎勵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所必需的經費納入市本級財政預算。
市勞動保障局:根據《廣東省上傷保險條例》等規定,落實工傷預防宣傳、教育和安全生產獎勵經費;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監督用人單位遵守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負責全市從業人員和工傷事故數據統計工作,并按規定上報。
市國土房管局:負責全市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重大危險源調查登記和監管工作;參與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非煤礦山企業無證開采和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危房檢測和改造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本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本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并按規定上報。
市建委:負責對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監督全市建筑業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規定參與相關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協調本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建設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并按規定上報。
市交委:指導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和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擬訂有關本系統、行業的安全生產法規、規定和標準;檢查督促全市本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定期分析本系統、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和存在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組織實施落實;按規定參與有關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協調本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市交通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并按規定上報。
市水務局:指導協調、檢查督促全市水利、污水處理、供水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汛期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安全管理;負責水庫、小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管理;按規定參與全市水利設施、水利施工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本領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海事部門做好水庫的水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本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并按規定上報。
市衛生局:負責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鑒定工作;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緊急醫療救護;按規定參與有關較大以上職業衛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廣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廣東省安全生產領域風險點危險源排查…
廣州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細則(試…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評價檢測檢…
東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
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
廣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技術指…
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2023年修訂】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11年修訂】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011修訂】
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
廣州市安全生產條例
廣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廣東省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