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 檢測檢驗機構不得轉讓或者出借資質證書,不得將所承擔的檢測檢驗工作轉包給其他檢測檢驗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檢測檢驗機構需要分包個別檢測檢驗項目時,必須選擇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并對檢測檢驗的最終結果負責。
第十七條? 發現被檢設施設備、產品、作業場所等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檢測檢驗機構必須立即告知檢測檢驗委托方,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
第十八條? 檢測檢驗機構及其檢測檢驗人員開展檢測檢驗活動,應當依法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省安全監管局負責對檢測檢驗機構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監督評審或執法檢查。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對在本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檢測檢驗業務的檢測檢驗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檢測檢驗機構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應及時向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省安全監管局對檢測檢驗機構實行年度考核和中期檢查。檢測檢驗機構經年度考核合格的,向社會公告并在資質證書簽蓋年審標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停業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銷資質。
第二十一條?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技術專家對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報告進行抽查。在抽查中發現問題的,由省安全監管局或省局委托市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甲級資質檢測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督檢查、年度考核和檢測檢驗報告抽查,依據《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級資質檢測檢驗機構到河北省開展檢測檢驗業務前,應當到省安全監管局進行登記備案,接受監督檢查。憑省局備案表到檢測檢驗項目所在地的市級安全監管部門登記備案。
乙級資質檢測檢驗機構跨市開展檢測檢驗業務前,應當到檢測檢驗項目所在的設區市(縣、區)安全監管局登記備案,接受監督檢查。
各設區市安全監管部門對在本市范圍內開展檢測檢驗業務的檢測檢驗機構的登記備案情況,應及時報省安全監管局。
登記備案情況將定期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四條? 在河北省開展檢測檢驗業務的檢測檢驗機構,應于每季度之后3日內及每年1月10日前將季度和年度業務開展情況報省安全監管局,并填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發揮技術支撐作用情況統計表》。
第二十五條? 乙級檢測檢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安全監管局注銷其檢測檢驗資質:
(一)資質有效期屆滿未申請換證或者未經批準換證的;
(二)機構依法終止的;
(三)資質依法被撤銷的;
(四)不宜繼續認定資質的其他情形。
被注銷資質的機構應當自決定注銷其資質之日起7日內將資質證書和相關印章交還省安全監管局,并不得繼續以檢測檢驗機構名義從事相關業務活動。
第二十六條? 安全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干擾檢測檢驗機構的正常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檢測檢驗機構違法違規收取費用或者變相收取費用。除另有規定外,不得強行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接受指定的檢測檢驗機構開展檢測檢驗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監管部門舉報,安全監管部門應當認真核實、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七條? 對檢測檢驗機構超資質范圍檢測檢驗、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依照《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執行。
河北省消防條例【2024年修訂】
河北雄安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
河北省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條例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2024年修訂]
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
河北省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辦法(試行)
河北省節約能源條例
河北省廊坊市加強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
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河北省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
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
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約談制度
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
河北省建筑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河北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定
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