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印發《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的通知
煤安監技裝〔2019〕28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煤礦企業(集團)、煤炭科研和設計院所,有關單位: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已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19年第14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2019年7月16日
2026年第一批典型執法案例(非煤礦山)
煤礦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辦法
關于扎實做好春節和全國兩會期間礦山…
全國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干部教育培訓師…
金屬非金屬礦山智能化建設指南(2025…
礦山智能化建設相關激勵政策
關于開展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摸底調研工…
2025年第四批典型執法案例(非煤礦山)
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
煤礦防治水規定【廢止】
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
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
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2015年修訂】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
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