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業內容
|
危 險 點
|
控 制 措 施
|
依 據
|
|
1.辦理工作票
|
措施未執行
|
辦理工作票,確認安全措施執行完善,組織人員宣讀,簽字方可開工
|
《安規》第78條
|
|
2.接電源及照明燈
|
人身觸電
|
1.濕手不準從事接引電源工作。
2.電源線及燈具和電動工具絕緣應良好,電線無破損現象,同時使用漏電保護器。
3.電源線要架空
|
《安規》第43條、44條
|
|
3.工器具的要求
|
損壞傷人
|
消缺工作前應對所用工具進行檢查,防止損壞傷人事故發生
|
《安規》第47條、48條
|
|
4.解體組裝起吊設備
|
1.起吊設備墜落或傷人。
2.損壞設備。
3.火災。
|
1.拆裝設備工作中,各種起重工具應先進行徹底檢查,確認無事后,方可工作。
2.不可隨意開動或使用起重機械和工具。
3.作業人員站位準確,防止落下傷人。
4.動用火焊烤墊等作業防止火災發生
|
《安規》第666條、661條、293條、287條
|
|
5.軸、齒輪檢修作業
|
1.人身傷害。
2.人身觸電。
3.火災。
|
1.檢修作業中,使用各種工具及拆裝零件中應執行規定,杜絕違章。
2.電焊線絕緣良好不應有漏電現象,工作地點及工作人員著裝保持干燥。
3.用火焊時不應有焊帶漏氣現象并要及時關好氣門,作業后不應遺留火源、火種
|
《安規》第47條、485條、491條、486條
|
|
6.軸承清掃檢查及更換
|
1.傷人。
2.設備損壞。
3.火災。
|
1.清掃及拆軸承工作中易發生工器具傷人和滾動體及雜物飛出傷人。
2.正確采用檢修工藝規程。
3.煮軸承工作中,不應使用火焊和易燃品,防止火災及燙傷發生
|
《安規》第47條、486條
|
|
7.拆、裝聯軸器檢修
|
1.墜落傷人。2.火災。
|
1.拆裝聯軸器應使用規定工具,同時使用專用工具拆裝,防止滑落傷人和燙傷事故發生。
2.聯軸器加熱過程中動用火焊時應確保各項措施安全防止火災發生
|
《安規》第486條
|
|
8.箱體清掃及加注潤滑油
|
1.工器具遺留在設備中。
2.人身觸電。
3.火災。
|
1.清掃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確實無人或工具留在機械內部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作。
2.接引油泵電源中,應由專業人員接引不得私自接引并使用漏電保安器,電源線無破損。
3.加注油工作中不得動用電火焊作業
|
《安規》第290條、43條、44條
|
|
9.其他
|
1.落物傷人。
2.試運行中傷人。
|
1.維護人員應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帶。
2.檢查作業現場上部有無落物可能,必要時加設保護裝置并設人監護。
3.試轉工作中,作業人員應檢查各部防護裝置,保證其牢固,否則不準起動。
4.運行起動時,作業人應先遠離站在機械的軸向位置,防止飛出傷人
|
《安規》第32條、583條、291條、293條
|
風險管理之受限空間作業
施工電梯安裝、拆除的安全措施
鍋爐作業安全風險告知卡
鍋爐司機作業指導書
鍋爐高硫煤摻燒技術措施
壓力容器使用和檢修安全防護
履帶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橋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防范措施
管道焊接標準
吊車吊裝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方法
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
管道試壓吹掃規范要求
截止閥的作用
氣瓶安全使用基本常識
液化氣鋼瓶的檢驗與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