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鍋爐滿水,當鍋爐水位高于水位表最高安全水位刻度線時,叫鍋爐滿水:
鍋爐滿水時,水位表內也往往看不到水位,但表內發暗,這是滿水與缺水的重要區別。滿水時,高水位報警器動作發出警報;過熱蒸汽溫度降低;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蒸汽流量;嚴重時,鍋水進入蒸汽管道及過熱器,造成水擊及過熱器結垢。因此滿水的主要危害是,降低蒸汽品質,損害以致破壞過熱器。
(2)常見的滿水原因:
①運行人員疏忽大意,對水位監視不嚴或誤操作:運行人員擅離職守,放棄了對水位及其他儀表的監視;
②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運行人員未及時發現;
③水位報警器及給水自動調節器失靈而又未被及時發現等。
(3)發現鍋爐滿水后:
此時應沖洗水位表,檢查水位表有無故障,確認滿水后,立即關閉給水閥,停止向鍋爐上水。啟用省煤器再循環管路,減弱燃燒,開啟排污閥及過熱器、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閥,待水位恢復正常后,關閉排污閥及各疏水閥。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之,調整給水,恢復正常運行。
如果滿水時出現水擊,則在恢復水位后,還應檢查蒸汽管道、附件、支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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