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用電安全
5.1 施工現場用電應遵守現場用電安全的有關規程。
5.2 施工作業用電應從產權單位指定的電源接電,使用專用的電源配電箱,配電箱應能上鎖。
5.3 配電箱內的開關、保險、電氣設備的電纜等應與所帶負荷相匹配。嚴禁使用其它材料代替保險絲。
5.4 井道作業照明應使用36V 以下的安全電壓。作業面應有良好的照明。
5.5 所有的電氣設備均應保持在完好的狀態下使用。
5.6 電焊機的地線應與所焊工件可靠連接,嚴禁用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代替地線。
6 消防安全
6.1 電焊氣焊作業應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6.2 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在作業處清理易燃易爆品,并設置防火員,配備滅火器,井道明火作業,除在作業處以外,還應在最底層設置底坑防火員,配備滅火器,作業前清除底坑內的易燃物。
6.3 明火作業結束后,防火員應確認無明火和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6.4 存放配件的庫房應配備滅火器,庫房內嚴禁明火。
7 聯絡
7.1 兩人(含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應根據距離的遠近及現場的情況確定聯絡方式,其目的是保證聯絡有效,可以采用喊話、對講機、轎內電話等形式。
7.2 凡需要對方配合或影響到另一方工作的,應先聯絡后操作,被聯絡人對聯絡人發出的聯絡信號應先復述,聯絡人對復述確認并得到對方的同意后再開始作業。
8 機房作業安全
8.1 預留孔保護應符合:
a) 進入機房作業時,應將機房與井道的預留孔有效覆蓋保護,防止雜物掉入井道;
b) 機房與井道配合作業時,應首先進行聯絡,確認安全后才可打開保護板。
8.2 曳引機吊裝應符合:
a) 曳引機應由專業吊裝人員吊裝進入電梯機房,吊裝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起重)證書;
b) 吊裝就位前應確認機房吊鉤的允許負荷大于等于設計要求;
c) 起重裝置的額定載荷應大于曳引機自重的 1.5 倍;
d) 索具應采用直徑≥12mm的鋼絲繩,鋼絲繩、繩套、繩卡符合標準要求;
e) 吊裝前應確認起重吊鉤防脫鉤裝置有效;
f) 索具須吊掛在曳引機的吊環上,不應隨意吊掛;
g) 曳引機吊離地面 30mm 時,應停止起吊,觀察吊鉤、起重裝置、索具、曳引機有無異常,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吊裝;
h) 吊裝時,曳引機上下均不應站人,不應有雜物;
i) 起重裝置不應將曳引機吊停在半空時吊裝人員離開吊裝崗位。
8.3 兩臺(含兩臺)以上電梯同一機房作業時,如果有已經運行的電梯,應在已運行的電梯周圍拉上警戒線,并懸掛警示標志。
8.4 兩臺(含兩臺)以上電梯共用一個機房時,電源開關與電梯的標識編號應一致,以免發生誤操作。
風險管理之受限空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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