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安全水位刻度線時,即形成了鍋爐缺水事故:
鍋爐缺水時,水位表內往往看不到水位。表內發白發亮;低水位報警器動作并發出警報;過熱蒸汽溫度升高;給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
鍋爐缺水是鍋爐運行中最常見的事故之一,常常造成嚴重后果。嚴重的缺水會使鍋爐蒸發受熱面管子過熱變形甚至被燒塌;脹口滲漏以致脹管脫落;受熱面鋼材過熱或過燒,降低以至喪失承載能力,管子爆破;爐墻損壞。處理不當時,甚至導致鍋爐爆炸事故。
(2)常見的缺水原因是:
①運行人員疏忽大意,對水位監視不嚴或誤操作;運行人員擅離職守,放棄了對水位及其他儀表的監視;
②水位表故障造成假水位而運行人員未及時發現;
③水位報警器或給水自動調節器失靈而又未及時發現;
④給水設備或給水管路故障,無法給水或水量不足;
⑤運行人員排污后忘記關排污閥,或者排污閥泄漏;
⑥水冷壁、對流管束或省煤器管子爆破漏水。
(3)發現鍋爐缺水時,應首先判斷是輕微缺水還是嚴重缺水,然后酌情予以通常判斷缺水程度的方法是“叫水”。“叫水”的操作方法是:打開水位表的放水旋塞沖洗汽連管及水連管;關閉水位表的汽連管旋塞;關閉放水旋塞。如果此時水位表中有水位出現,則為輕微缺水,因為盡管水位表中看不到水位。但鍋爐水位還未降到水連管以下,在汽旋塞被關閉后。隨著水位表內蒸汽的冷凝及壓力的降低,鍋水通過水連管被排到水位表中了。
如果通過“叫水”,水位表內仍無水位出現,說明水位已降到水連管以下甚至更嚴重,此時屬于嚴重缺水。
輕微缺水時,可以立即向鍋爐上水,使水位恢復正常。如果上水后水位仍不能恢復正常,則應立即停爐檢查。
嚴重缺水時,必須緊急停爐。這里的關鍵問題是,在未判定缺水程度或已判定屬于嚴重缺水的情況下,嚴禁給鍋爐上水,以免造成鍋爐爆炸事故。
需要特別指出,“叫水”操作只適用于相對容水量較大的小型鍋爐,不適用于相對容水量很小的電站鍋爐或其他鍋爐。
(4)缺水事故預防措施為:
①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感;
②經常進行安全技術教育,了解鍋爐結構特點,避免盲目叫水和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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