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用電安全
2.5.1施工現場用電應遵守現場用電安全的有關規程。
2.5.2施工作業用電應從產權單位指定的電源接電,使用專用的電源配電箱,配電箱應能上鎖。
2.5.3配電箱內的開關、保險、電氣設備的電纜等應與所帶負荷相匹配。嚴禁使用其他材料代替保險絲。
2.5.4井道內照明應使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作業面應有良好的照明。
2.5.6電焊機的地線應與所焊工件可靠連接,嚴禁用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代替地線。
2.6消防安全
2.6.1電焊、氣焊作業應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2.6.2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在作業處清理易燃易爆品,并設置防火員,配置滅火器,井道明火作業,除在作業處以外,還應在最底層設置地坑防火員,配置滅火器,作業前清除底坑內的易燃物。
2.6.3明火作業結束后,防火員應確認無明火和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2.6.4存放配件的庫房應配置滅火器,庫房內嚴禁明火。
2.7聯絡
2.7.1兩人(含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應根據距離的遠近及現場的情況確定聯絡方式,其目的是保證聯絡有效,可以采用喊話、對講機、叫內電話等形式。
2.7.2凡需要對方配合或影響到另一方工作的,應先聯絡后操作,被聯絡人應對聯絡人發出的聯絡信號應先復述,聯絡人對復述確認并得到對方的同意后再開始作業。
2.8機房作業安全
2.8.1預留孔保護應符合:
a)進入機房作業時,應將機房與井道的預留孔有效覆蓋保護,防止雜物掉入井道;
b)機房與井道配合作業時應首先進行聯絡,確認安全后才可打開保護板。
2.8.2曳引機吊裝應符合:
a)曳引機吊裝應有專業人員進行吊裝進入機房。吊裝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b)吊裝就位前應確認機房吊鉤的允許負荷大于等于設計要求。
C)起重裝置的額定載荷應大于曳引機自重的1.5倍
d)索具應采用直徑≥12mm的鋼絲繩,鋼絲繩、繩套、繩卡符合標準要求。
e)吊裝前應確認起重吊鉤放脫鉤裝置有效。
f)索具須吊掛在曳引機的吊環上,不應隨意吊掛;
g)曳引機離地30mm時應停止起吊,觀察吊鉤、起重裝置、索具、曳引機有無異常,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吊裝。
h)吊裝時曳引機上下均應站人,不應有雜物。
i)起重裝置不應將曳引機吊停在半空時吊裝人員離開吊裝崗位。
2.8.3兩臺(含兩臺)以上電梯同一機房作業時,如果有已經運行的電梯應在運行的電梯周圍
2.8.4兩臺(含兩臺)以上電梯共用一個機房時,電源開關應與電梯的標識編號應一致,以免發生誤操作
2.9裝有多臺電梯井道作業安全
裝有多臺電梯井道作業安全應符合:
A)兩臺(含兩臺)以上電梯的井道,施工前應確認井道已經按標準封閉;
B)井道內只要有一臺電梯進行明火作業,其它井道內明火作業面下不應應有人。
C)吊裝導軌、轎廂組裝等起重作業時,相鄰井道應暫時停止工作。
2.10井道放樣板作業安全
井道放樣板作業安全應符合:
A)放樣板時井道上下作業人員應保持聯絡暢通
B)電梯井道內操作時必須系安全帶;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腳手架;放樣板的工具和材料應裝入工具袋中,并固定在工作臺上確保不會墜落。如在井道中不易固定,則應在不使用時隨時退出井道。物料嚴禁上下拋仍
C)底坑人員應在放樣人員允許時才可以進入底坑,并保持聯絡。
D)電梯施工操作用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持絕緣良好、漏電保護器靈敏、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