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中規定:從事運輸工作的新工人和代培、實習人員.入廠時應進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老工人帶領下工作3~6個月,經考試合格后.方準單獨操作。
機車、機動車和裝卸機械的駕駛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術,安全操作考試合格,發給駕駛證,方準駕駛。
從事危險品運輸、裝卸的工人,應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兩年進行一次訓練和考試經考試合格,方準繼續駕駛。
從事運輸作業的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凡患色盲、嚴重近視、耳聾、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禁忌癥者,不得繼續擔任原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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