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點火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檢查準備。對新裝、遷裝和檢修后的鍋爐,點火之前一定要進行全面檢查。為了不遺漏檢查項目,可按照鍋爐運行規程的規定逐項進行檢查。各個被檢項目都符合點火要求后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操作。
(2)上水。鍋爐點火前的檢查工作完畢后,即可進行鍋爐的上水工作。上水時要緩慢,至最低安全水位時應停止上水,以防受熱膨脹后水位過高。水溫不宜過高,水溫與筒壁溫度之差不超過50℃。
(3)烘爐。新裝或長期停用的鍋爐,爐墻比較潮濕,為避免鍋爐投入運行后,高溫火焰使爐墻內水份迅速蒸發而造成爐墻產生裂縫,因此在上水后要進行烘爐。烘爐就是在爐膛中用文火緩慢加熱鍋爐,逐漸蒸發排爐墻中的水份。烘爐時間的長短,應根據鍋爐型式、爐墻結構以及施工季節不同而定。在烘爐后期,可通過檢查爐墻內部材料含水率或溫度,判定烘爐是否合格。
(4)煮爐。煮爐是利用化學藥劑,除去受熱面及其循環系統內部的鐵銹、污物及脹接管頭內部的油脂等,以確保鍋爐的內部清潔,保證鍋爐安全運行和獲得品質優良的蒸汽。煮爐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在烘爐后期和供爐一道進行。煮爐時,一般在鍋水中加入堿性藥劑,如 NaOH、 Na3PO4等。煮爐后,若鍋筒和集箱內壁無油垢、擦去附著物后金屬表面無銹斑,即為合格。
(5)蒸汽試驗。煮爐完畢后,即可升至工作壓力進行蒸汽試驗。由于蒸汽試驗是在熱態下進行的,效果比水壓試驗更為實際。在蒸汽試驗時主要檢查:人孔、手孔、法蘭等處是否滲漏;全部閥門的嚴密程度;鍋筒、集箱等膨脹情況是否正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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