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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交錯擠壓物品造成傷亡 之一
事故發生時間:1988年8月12日21時10分
上海市普陀區人民防空工程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區金沙新村422號)綜合隊,委托上海市紡織建筑工程公司汽車運輸隊的汽車起重機從東風牌10噸平板汽車上吊卸槽鋼。當卸第二車槽鋼時,綜合隊工人吳開順、許寶根先后跳上平板車。吳負責捆綁鋼絲繩,許負責往起重機吊鉤上掛鉤。當汽車起重機把吊鉤提升后,致使捆綁槽鋼的鋼絲繩吊索逐漸收緊。這時,吳、許兩人同時站在車子右側的一根槽鋼上觀察。當這捆槽鋼提升到370毫米左右高度時,吳感到車輛明顯往右傾斜,而腳下的一根槽鋼也隨之往下滑動,便大喊一聲“不好”,隨即就跳下了車。這時,站在同一槽鋼上的許寶根隨著吳的喊聲也緊跟著跳下車來。沒想到,當許剛著地欲轉身時,下滑的一根長9.08米,重300多公斤的槽鋼已緊貼著他的上身壓了下來。經及時送醫院,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現場照片見左圖。違章在工作期間喝酒。工人許寶根等三人在等候卸車的空隙時間擅自外出吃飯喝酒。違反該隊《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四條“在工作期間職工嚴禁飲酒”的規定。且又違章穿拖鞋上車作業,酒珀反應遲鈍,被下滑槽鋼擊傷造成死亡。
違章抽吊交錯擠壓槽鋼。由于在平板車底上,墊有枕木,致使平板車護欄有效高度較低,且槽鋼裝的較多,并超出護欄,又因起吊這捆槽鋼是交錯擠壓在其他槽鋼之間,違反了《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安全規程》中“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的物品”的規定。致使車上一根不受護欄阻擋的槽鋼急速下滑,將人砸傷。
工作場地昏暗。吊卸作業現場無照明,是借助于遠處的一盞250瓦高壓汞燈作業,給起重司機與綁掛人員正常作業帶來困難。
27.吊交錯擠壓物品造成傷亡 之二
事故發生時間:1994年3月1日14時10分
撫順石油二廠東方實業有限公司(地址:露天區東洲大街10—1)綜合廠廢鋼鐵回收員何升,帶領起重工以及汽車起重機去南化工裝置拆遷現場回收廢鋼鐵。汽車起重機在起重工陳志的指揮下,用兩根鋼絲繩吊索在廢鋼堆里綁掛七根廢鋼管。由于起重機離吊物太遠,起重臂伸出9米,但被吊物仍處于斜拉狀態。當陳志指揮起吊時,先喊了聲“都躲開點”,但何升并沒離開吊裝現場。當吊裝物剛吊起離地面200毫米左右時,發現吊裝的物的西頭被廢鋼鐵別住,東頭也被別住。這時起重工彭云清說:“我用橇棍調正一下”,隨后沒等彭用橇棍子橇,突然吊裝物的西頭從廢鋼中滑脫出來,而東頭仍被別著,結果造成吊裝物的西頭沿弧線方向向起重機方向擺動。何升看見后用雙臂去推吊裝物,不但沒有推動,吊裝物反而推著何升不由自主地向后倒退,恰巧后面有一棵樹擋住了何升退路,造成吊裝物直接打在何升頭部,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起重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起重司機違章操作。歪拉斜吊交錯擠壓物品,違反《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安全規程》中“不準斜拉斜吊物品;不準抽吊交錯擠壓的物品”的安全規定。當發現吊裝物被別住,出現異常情況下,繼續違章操作,導致事故發生。
起重機司機未經培訓,缺乏起重安全技術知識,屬無證違章上崗。
受害者,違章站在起重作業危險區,且違章未戴安全帽。受害者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在起重作業出現險情時,未及時躲開。
28.載荷墜落造成傷亡 之一
事故發生時間:1991年7月22日18時10分
在寶雞市高家村承包蘭空87310油庫庫房施工任務的江蘇省江都縣楊莊建安工程公司工程隊隊長蔣斯馬,找鐵道部第四工程局寶雞材料廠運務主任楊懷元,求助使用寶雞材料廠的汽車起重機為其安裝三角屋架梁進行吊裝作業。結果楊懷元卻擅自答應對方請求,將汽車起重機調入施工現場,并安排裝吊工配合起重機吊裝作業。三角屋架梁重3.8噸,長16米,高2.2米。其吊裝作業是在無充分準備,沒有做安全技術交底的情況倉促進行的。使用的吊索具是三根鋼絲繩吊索和一根長7.7米,直徑為109毫米,壁厚4.5毫米的無縫鋼管。無縫鋼管兩端均為焊接固定的鋼環。作業開始后,當三角屋架梁被吊起,底邊離地4米高左右時,其鋼管在正中突然折彎,使三角屋架梁墜落,致使墜落彈起的鋼管打在楊懷元的頭部。事故發生后,將楊急送至寶雞中心醫院搶救,終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使用未經計算、檢測與載荷試驗,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自制吊具;受害者違章未戴安全帽,且站在起重作業危險區。
29.載荷墜落造成傷亡 之二
事故發生時間:1990年3月6日12時20分
大慶石油管理局鉆井一公司探井一隊32790隊隊長鄭克同指揮農民合同工陳志江等三人用16噸汽車起重機吊立高架油罐。當將鋼絲繩吊索穿入高架罐蓋上鋼筋吊環內進行起吊時,結果因吊環焊口脫焊開裂,致使鋼絲繩吊索脫落,導致高架罐和油管支柱一起傾倒,將陳志江頭部砸傷,當場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0.7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拴掛吊索,作為載荷吊點的鋼筋吊環其焊接質量不符合安全要求,其焊縫存在嚴重缺陷而埋下事故隱患。吊環焊接后既未經探傷檢驗,也未經試吊試驗,致使焊縫缺陷未被發現。
隊長與農民合同工,未經起重作業技術培訓,缺乏安全知識。受害者違章站在起重作業危險區。
起重機司機未認真了望,人員未脫離起重作業危險區時,違章操作。
30.綁掛不牢載荷墜落造成傷亡 之一
事故發生時間:1989年5月8日8時30分
朝陽市煤氣公司(地址:朝陽市朝陽大街四段九號)安排供應科和公司機關部分人員裝運木材去加工廠加工。在木材儲放地鐵西罐站用東風8噸汽車起重機往五十鈴汽車上吊裝原木。起重工田俊廷、裝卸工孟新捆綁原木進行掛鉤。在捆綁前,孟新提議用兩根鋼絲繩吊索捆原木兩頭吊中間。田沒有采納、仍按自己的想法綁捆,選用的是吊裝鑄鐵管的掛鉤吊具進行吊裝。吊裝時使吊點靠近原木大頭一端。前兩吊,每次吊一根原木均正常。在吊第三吊時,汽車司機崔巖提議說:“這兩根輕,一起吊吧”。田心里沒有把握,便問崔巖“這中嗎”。崔巖說“沒事”,于是便綁兩根,其中一根長五米,另一根長6米,起重機司機王國慶操縱起重機起吊后,當起重臂轉至車箱上方時,孟新說:“這兩根長,把后箱板打開吧”。崔巖說不用。崔巖站在車箱上的后部右側,指揮下落,王國慶做吊鉤下降操作,結果造成短原木滑落。崔巖急忙向后躲閃被車箱板絆落到車下,仰面倒在地上,后來長原木也隨著滑落地面將崔砸傷,崔被送往朝陽縣醫院搶救,經醫生檢查認定已經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2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受害者沒經安全技術培訓,無證上崗;吊原木造用的吊具不合理,不符合安全要求,使其捆綁吊掛不牢;起重工沒有盡到職責,在多人綁掛時沒有執行“應由一人負責指揮”的安全規定;起重機司機沒經安全技術培訓,無證操作,沒有執行“十不吊”的安全規定導致事故發生。
31.綁掛不牢載荷墜落造成傷亡 之二
事故發生時間:1990年7月10日8時50分
沈陽汽車車橋廠(地址:沈陽市鐵西區保工南街68號)汽車運輸隊裝卸工姚立發、王兆武,在本廠動力科發電房用黃河牌汽車起重機往汽車上吊裝油罐底座。其底座是用10毫米厚鋼板焊制而成,長2米,寬0.8米,高0.25米,重450公斤。底座在端面鋼板上均有兩個“U”形孔,其孔長120毫米,寬95毫米。使用的索具是固定汽車起重機吊鉤用的短鋼絲繩吊索。其吊掛方法是,將吊索一端掛入起重機吊鉤上,另一端插入底座的端孔內。然后用一個長180毫米,寬60毫米,厚15毫米的“廢鋼件”,在底座孔里面穿過鋼絲繩吊索的索眼(繩套),當起吊時靠底座重力,“廢鋼件”與底座之間的摩擦力將其卡在底座上。用這種方法已將一個底座吊裝上車。當用同樣方法吊裝第二個底座時,當底座與汽車車箱相平,剛要往車上吊裝時,鋼絲繩吊索與“廢鋼件”突然從底座端孔內脫出,底座墜落,將王兆武砸傷,經及時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6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其吊掛方法綁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因金屬間摩擦力小,吊起后出現動載荷,使“廢鋼件”極易串動或滑動,致使吊索從孔內脫出導致吊重墜落。受害者違章作業,未脫離起重作業危險區,起重司機違章操作在載荷綁掛不牢的情況下起吊,導致吊重墜落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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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綁掛不牢載荷墜落造成傷亡 之三
事故發生時間:1992年10月7日8時58分
齊齊哈爾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包黑龍江造紙廠堿回收二期土建工程后,又將該工程生活間的土建工程分包給齊齊哈爾碾子山區建筑工程公司四隊。該隊在施工中租用黑龍江造紙廠建筑公司QY20型汽車起重機往樓上吊裝預應力空心樓板。當吊裝進行到第四鉤時,地面掛鉤人員將隨車帶來的裝車用的吊板卡具掛在6米長的鋼絲繩吊索上,再將其卡在空心板一端,而空心板另一端則仍然用鋼絲繩吊索捆綁,致使起吊后,空心板處于傾斜狀態。當起重機將空心板起升到18.6米高的屋面作業現場上方時,因空心板旋轉碰撞到了主車間的墻壁上,致使空心板從鋼絲繩吊索中脫開墜落,將正在屋面支模板的作業人員陳洪才、陳君砸傷。經及時送往醫院搶救,因陳洪才頭部傷勢嚴重,搶救無效死亡,而陳君受了輕傷。
事故原因提要
在吊裝作業前沒有制定吊裝安全技術方案;司索人員沒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其吊物捆綁不符合安全要求;起重機司機違章作業,在載荷綁掛不牢的情況下起吊,導致載荷墜落。
違章作業。未將起重作業危險區域內人員清走;吊重懸置于作業人員頭上方。
教訓
建筑施工總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提出安全施工要求,致使分包單位放松了施工安全管理,造成工人安全意識淡薄;受害者未按安全要求戴安全帽,否則不會死亡。
33.綁掛不牢載荷傾倒造成傷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2年8月30日16時35分
大慶石油管理局第四采油廠(地址:大慶市紅崗區)的北三隊十余名職工在隊長尚井生帶領下,到杏北301中轉站進行吊裝作業。用一礦盛世英駕駛的汽車起重機往食堂操作間上吊裝蓋板以及吊蓋板進行鋪道作業。蓋板均系井上用過的水泥預制房的預制板。在進行鋪道作業時,第六塊板就位后,其中有一個角未放平,在吊第七塊板,也是最后一塊板時,想用它將未放平的一角壓平。當汽車起重機將豎起的預制板下落著地后,由于鋼絲繩吊索受力不均,致使穿過鋼絲繩吊索索眼(套圖),靠摩擦力起鎖定作用的鋼棍脫落,使鋼絲繩吊索脫出,導致預制板失去控制倒地,將正在作業的杜天來當場壓死。
事故原因提要
吊物捆綁不符合安全要求,違章作業;起重指揮人員未經安全技術培訓;受害者未離開起重作業危險區。
34.違章進入吊重下造成傷亡 之一
事故發生時間:1989年8月2日15時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公路工程處(地址:延吉市建工街),租用延吉市鉆井隊一臺汽車起重機吊卸鋼筋混凝土空心板。當起重機一次吊卸兩塊空心板離地面約八十公分左右時,臨時工全享國認為需要墊磚頭,突然從空心板東側跑到西側,右手拿磚頭彎腰鉆到空心板下方在墊磚時,起重司機馬上采取措施進行制動,結果兩塊空心板卻自然滑下,將全享國砸在下面。經及時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設備有缺陷存在隱患。起重機司機沒經安全技術培訓,無證上崗,且對起重機的檢查、維修、保養不落實。控制起升鋼絲繩卷揚機的制動器未調節好,制動襯墊與制動輪之間的間隙過大,導致制動力矩減小,致使制動器失靈,造成吊重自然下滑。
臨時工未經安全技術培訓,無證上崗,違章冒險鉆入吊重下方。
35.違章進入吊重下造成傷亡 之二
事故發生時間:1994年5月18日11時
錦西市連山區錦郊鄉,錦郊建筑公司車隊給本公司承建的煉化總廠蓮花小區工程第三施工隊運送預制樓板。拉運預制板的汽車到達施工現場后,是用汽車起重機進行吊卸。在吊卸預制板往地面降落時,車隊長發現預制板下面的磚沒有墊好,便批語了那名工人。也就是這時,另一名裝卸工劉文新在沒有和起重機司機打招呼的情況下,趴在地面上用手去墊磚塊,致使頭部與上半身進入了預制板下面的三分之一處。而這時汽車起重機吊的預制板卻繼續往下降落,將劉文新壓在了下面,這時車隊長喊了一聲,大板壓人了。起重機司機急忙起吊,但人已被壓死。
事故原因提要
汽車起重機在吊卸預制板時違章作業。沒有指派指揮人員進行指揮。起重工在沒有給起重司機打暫停降落信號的情況下,違章擅自進入吊重下;起重司機在吊卸時沒認真了望,將其壓在下面。
車隊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規章制度不健全,起重作業人員沒經培訓,屬無證上崗,缺乏安全知識。
36.違章進入吊重下造成傷亡 之三
事故發生時間:1994年9月19日16時50分
哈爾濱市北方大件運輸公司(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尚志大街31號),在香坊火車站廣場有17噸工字鋼鋼材需要吊裝運輸。副經理李洪學用電話與哈爾濱市裝卸運輸總公司動力公司裝卸分公司車隊調度梁德偉聯系租用汽車起重機,因已是下班時間,梁德偉受理該項目后,在未配備司索工的情況下,帶領16噸汽車起重機來到吊裝作業現場。當梁德偉下車后找人時,起重機司機劉寶柱已將汽車起重機支腿穩好。由于汽車起重機未配備司索工,則北方大件運輸公司汽車駕駛員胡祥和北方大件運輸公司臨時雇用的農工趙翔兩人便承擔了司索綁掛鋼絲繩吊索任務,其綁掛結果是,兩人卻錯誤地將鋼絲繩吊索掛入墊在鋼材下面“海天梁”的耳板上。當掛好后,汽車起重機便開始起吊,便擅自鉆到鋼材底下取木方,結果就在這一瞬間,“海天梁”左側掛鋼絲繩吊索的耳板焊縫開裂突然斷掉,致使鋼材墜落,將趙翔壓傷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由于未經安全技術培訓,不懂吊裝司索安全知識的非司索人員錯誤綁掛吊索所致。錯誤的將鋼絲繩吊索掛在鋼材下面“海天梁”耳板上,將其拉斷導致事故發生。
墊在鋼材下面的“海天梁”僅起墊塊作用,并非是吊鋼材的專用吊具,其上面的耳板是為吊“海天梁”本身之用,根本不能用作吊鋼材的吊點,其連接強度也滿足不了吊裝需要。
起重吊裝作業時,無人指揮,違章蠻干。致使受害者農民臨時工違章進入吊重下取木方無人制止,起重機司機又未認真了望,因鋼材墜落被砸傷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