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礦安全規程》對礦井粉塵濃度的規定
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總粉塵、呼吸性粉塵)濃度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 粉塵中游離 二氧化硅含量(%) | 最高允許濃度 (毫克/立方米) | |
| 總粉塵 | 呼吸性粉塵 | |
| <10 10-50 50-80 ≥80 | 10 2 2 2 | 3.5 1 0.5 0.3 |
二、煤塵爆炸的條件
(1)煤塵有的具有爆炸性,煤塵爆炸界限一般為:45-2000克/立方米。
(2)有高溫熱源。引燃溫度在610-1050。C之間。煤礦井下能點燃煤塵的高溫火源主要為:爆破時出現的火焰、電氣火花、電弧、靜電放電、沖擊火花、摩擦高溫、井下火災和瓦斯爆炸等。
(3)空氣中氧氣濃度大于18%。
三、預防煤塵爆炸和爆炸傳播的措施
1、預防煤塵爆炸的主要措施
(1)防止煤塵沉積和飛揚:減少工作面中浮塵和落塵是預防煤塵爆炸的關鍵。主要采用煤層注水、濕式打眼、水炮泥、通風除塵、噴霧灑水、沖洗煤塵、刷漿、噴灑粘塵劑、機械泡沫等技術措施防止煤塵沉積和飛揚。
(2)防止點火源的出現:預防煤塵爆炸必須防止點火源的出現,嚴禁出現一切非生產火源,主要是:防止放炮火源、防止電氣火源和靜電火源、防止摩擦和撞擊點火。
2、防止煤塵爆炸傳播的主要措施
(1)分區通風:井下每一生產水平,每一采區都必須布置單獨的回風巷道,嚴格禁止各采區、水平之間的串聯通風。
(2)設置隔爆裝置:隔絕煤塵爆炸傳播的主要措施是設置隔爆棚。
(3)在所有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中必須撒布巖粉。
四、發生煤塵爆炸后的應急措施
煤塵爆炸往往伴隨瓦斯爆炸,瓦斯爆炸往往會引發煤塵爆炸,發生煤塵爆炸后的應急措施與注意事項可參見本《手冊》瓦斯爆炸應急措施的有關內容。
五、預防職業危害的有關規定
《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對預防職業危害的主要規定:
(1)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2)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交納工傷保險費。
(3)煤礦企業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新入礦工人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對接塵工人的職業健康檢查必須拍照胸大片。
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患者,煤礦企業必須按國家規定及時給予治療、療養和調離有害作業崗位,并做好健康監護及職業病報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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