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防止瓦斯積聚
所謂瓦斯積聚是指局部瓦斯濃度超過2%,體積超過0.5m3的現象。為了防止瓦斯積聚,每一礦井必須從生產技術管理上盡量避免出現直巷,臨時停工地點不準停風,并加強通風系統管理,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及時安全地處理積聚瓦斯。
(2)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期引燃的措施是嚴禁和杜絕一切火源;嚴格管理和控制生產中可能發生的火、熱源、防止它的產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因而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礦燈應完好,否則不得發放,應愛護礦燈,嚴禁拆開,敲打,撞擊;加強電氣設備管理和維護,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井下供電還應做到無明接頭,堅持使用煤電鉆綜合保護,堅持局扇使用風電閉鎖。
(3)防止瓦斯爆炸范圍擴大
萬一發生爆炸,應使災害限制在盡可能小的范圍,并盡可能減少損失,為此通風系統力求簡單,采用并聯通風,禁止大串聯通風。
工作面設備拆除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
恒寶源綜采工作面回撤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水文技術員員崗位風險告知卡
保管員崗位風險告知卡
跟車工司機崗位風險告知卡
通風設施工崗位風險告知卡
衛生清理工崗位風險告知卡
拉力試驗工崗位風險告知卡
習慣性違章作業產生的原因、危害分析…
露天礦開采工藝
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礦井停產檢修安全技術措施
非煤礦山常見事故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煤礦井下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探放水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
冬季“三防”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