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首次發布。
本標準參照歐盟指令2002/371/EC“紡織品生態標簽規范”的有關條款制定,目的在于促進在紡織生產加工全過程的關鍵工序(包括原料加工、紡紗、織造、印染、后整理加工和服裝制成品加工等)中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產生和排放,從紡織工業的源頭控制有害物質的產生,為提高最終產品的安全健康性奠定基礎。
本標準規定了紡織纖維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要求和檢測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聚丙烯腈纖維、人造纖維素纖維、棉和其他天然纖維素種子纖維、聚氨酯彈性纖維、原毛及其他動物毛纖維、聚酯纖維和聚丙烯纖維。
牛冠狀病毒感染診斷技術
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分類分級評價規范
印刷技術術語 第8部分:數字印刷術語
印后加工材料分類
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基本規定
地理空間數據庫訪問接口
保健服務業分類
保健服務通用要求【作廢】
糕點、面包衛生標準【作廢】
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規程
海上固定平臺安全規則(試行)
以噪聲污染為主的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
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
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