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部分規定了標準樣品生產者證明其運作能力時應遵循的通用要求,只有符合這些要求才能被承 認有能力從事標準樣品的生產。
1.2 本部分適用于標準樣品生產者建立和運行其質量、行政和技術運作的管理體系,也適用于標準樣 品的客戶、法定管理機構和認可機構確認和承認標準樣品生產者的能力。
注:本部分不用于認證機構的合格評定。
1.3 本部分規定了標準樣品生產應符合的管理體系要求,該要求是標準樣品生產者總的質量保證 (QA)程序的組成部分。
地震地下流體觀測方法 井水位觀測
金納米棒光熱效應的評價方法
蠶絲 性能與試驗術語
基于ebXML的倉儲庫存狀態通知
基于ebXML的倉庫裝運通知
基于ebXML的運輸費用詢價與報價
基于ebXML的越庫配送通知
基于ebXML的運輸路線指令
糕點、面包衛生標準【作廢】
棉紡織企業安全生產規程
海上固定平臺安全規則(試行)
以噪聲污染為主的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
學校衛生監督綜合評價
勞動防護用品分類與代碼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