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按時間段規定了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限值,適用于現有火電廠的排放管理以及火電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和建成運行后的排放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使用單臺出力65t/h以上除塵燃爐、拋煤機爐外的燃煤發電鍋爐;各種容量的煤粉發電鍋爐;單臺出力65t/h以上燃油發電鍋爐;各種容量的燃氣輪機組的火電廠。單臺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鋸末、樹皮等生物質燃料的發電鍋爐,參照本標準中以煤矸石等為主要燃料的資源綜合利用火力發電鍋爐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各種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為燃料的火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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